5月26日上午,新化县民政局召开全县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该县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正式全面启动。这是继该县将社会救助工作局列为全县廉政和效能监察的15个重要岗位之一后,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实际举措。
这次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对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重点解决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等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努力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公正实施。“阳光行动”将按照全面普查和重点清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普查即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申请、社区(村)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重新认定。重点清查4类人群,即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的城乡低保对象;购房、购车、从事个体工商业等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缴纳社保或商业保险金额较高,家庭成员中有领取退休社保金、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有女且具有供养能力,或年满60周岁仍有生活来源的五保对象。
为保证“阳光行动”健康有序开展,县政协派驻的民主工作组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积极献言献策,认真审核把关,严肃查处问题,努力实现“管好、用好保命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