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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纪委回访教育的“三•五”创新之路

娄底廉政网   娄纪宣   2010/11/3 0:00:0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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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以来,湖南省新化县纪委把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与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教育格局之中,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逐渐形成了“三个五”的创新模式。
    一、完善制度建设,制订回访教育“五项制度”。在认真研究回访教育特点规律的基础上,2007年,县纪委制订了《关于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建立了相互配套的五项制度。一是建档制度,所有受处分人都建有专门档案,详细登记其基本情况和受处分情况。二是联系制度,每名受处分人都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系人,与其单位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半年跟受处分人及其单位联系一次。三是信息制度,联系人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受处分后在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同时,也及时掌握受处分人生活与工作上的问题和困难,向其单位与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责任制度,联系人不仅要负责与受处分人及其单位沟通联系,更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其认识错误,放下包袱,积极投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之中去,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五是联办制度,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会同组织部、人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将回访教育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结合起来。
    二、讲求工作实效,在回访中注重“五个结合”。一是注重回访教育与抓处分决定执行相结合。县纪委将回访教育与抓处分执行相结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法纪律,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效果。二是注重回访教育与关心党员、干部相结合。掌握受处分人目前的工作状况、政治、经济待遇及人际关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或正确引导,为受处分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4年多来,为受处分人解决实际困难52个。三是注重回访教育与加强廉政教育工作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每到一个受访单位,都要召开回访教育专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填写好《民主测评表》、《回访教育登记表》、《意见建议征集表》3种表格,并坚持由主要领导上廉政教育课,充分将回访教育与加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注重回访教育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县纪委与组织部、人事局组成联合小组,真实了解受处分干部的工作表现,对那些能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能力出众,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提拔与使用意见。五是注重回访教育与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相结合。通过认真对照比较,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工作人员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改进质量,提高水平。同时,注意倾听回访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看法,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理论思考,4年来,共收集回访对象的建议108条。
    三、着眼不同层面,确保回访教育“五种效果”。县纪委将回访教育作为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眼不同层面,确保见到五种效果。一是本人解心结。帮助受回访者化解心结,改正错误,畅快心情,解决困难,赢得尊重与前途,在2010年对96名受处分人的回访中,有91在民主测评中的好评率达到了90%以上,其中61人好评率为100%。二是单位强党建。对受回访单位,以点带面,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四年来,共有32个单位的1433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回访廉政讲课活动。三是全员受教育。对受回访者单位其他同志,敲山震虎,以前车之鉴,提醒其在诱惑面前三思而行,望而却步。四是自身得提高。工作人员通过对案件案情的接触了解,促使其更好地掌握政策法规,增强业务能力,学会沟通技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与查案办案的能力。五是正气广弘扬。向社会大众和普通百姓表明我们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在社会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促进我们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