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五项规定”让部门报刊乱摊派不再“横行乡里”
娄底廉政网 娄纪宣 2011/4/8 0:00:00【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村级组织报刊订阅普遍存在执行限额标准不严,部门变相摊派等现象,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近日,双峰县委、县政府出台规定,规范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行为,以确保村级组织报刊征订限额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该县规定:坚决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限额政策。各村村级公费订阅经费严格控制在500元以内,村级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格报刊订阅范围:村级公费订阅报刊在限额内首先要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娄底日报》五种党报党刊,在限额内订阅其它报刊必须坚持实用和自愿的原则。严禁采用各种形式摊派报刊。除党报党刊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村级下达报刊订阅计划,不得将报刊订阅与检查评比挂钩,不得采取电话通知,利用系统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报刊.统一村级组织报刊订阅方式。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由乡党委直接向村级组织征订报刊,乡党委对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种类、数量及费用要严格把关,经费要统一纳入乡财政管理,不得超出限额订阅,否则不予报账。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减负办等机关部门设立举报处,并在每年的4月份对各村报刊订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摊派行为的单位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