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谋长远 创新举措抓落实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娄底市第三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
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2日)
王 善 明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届第六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第九届省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对市直有关单位2010年度政风行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行测评。市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听取了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对做好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等下,林武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贴中心,认真履责,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服务大局,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点线面”的监督检查联动工作机制和网络,对全市4批新增中央投资的385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3次集中检查,对47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中央、省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该项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一,并作为典型经验上报中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门推介。实行市级领导挂点、部门包干负责重点工程项目(企业)制度,43名在职市级领导均挂点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问题554个。这一做法被评为了全省创新性工作。出台《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办法》,将考评指数内容分解为满意度、投诉率、办结率三项硬指标,建立指数考评台账,进行动态分析,年终综合排名并通报情况。建立2000多人的测评代表库。开展了集中整治“三强”专项行动,教育训诫打击“三强”人员1102人,其中治安拘留216人,刑事拘留39人,解决阻碍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560个,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616起。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805件,处理1791件,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48件,对75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严肃问责。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就我市优化环境工作专门做出批示:“认真总结,巩固成果,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规范权力,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市建设局进行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市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现场工作会,在54个市直单位推广试点经验,共排查廉政风险节点2179个,建立了风险信息档案库,制订完善了检查考核、工作讲评、电子监察、责任追究等16项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去年8月23日,全省市州监察局长会议在我市召开,以《规范设置 强化监督 促使权力高效廉洁运行》为题,现场推介我市经验。保持了领导干部问责常态化,全市共查办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39起,问责103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以“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明查暗访3次,对8起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的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大下访,强农惠农政策大落实”主题,上下联动,共出动317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成5个大组64个小组,进村入户,对筛选出来的41件涉农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现场集中处理,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公开接访141起,息访息诉率达95%。扎实开展了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对娄底城区20个政府投资类项目和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清缴入库税款1268万元,查处工程建设案件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出台了《娄底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若干规定》、《娄底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我市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做法,对推进全市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省专治办以专刊的形式在全省进行推介。对11类临时指挥部进行了专项财务检查,督促整改违反财政纪律问题12个。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教育收费等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拳出击,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66件次,立案460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查处了封建初、谭干贤、谭胜义、吴执政、葛光建等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出台了《关于规范办案行为、加强办案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办案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同时,注重办案质量,市本级审结违纪违法案件52件,优质率达90%。
——注重治本,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市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廉政准则》,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知识考试、竞赛、座谈会1200场次。举办了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市委书记林武及其他市级领导亲自上廉政党课。开展了“廉内助”学习活动,组织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及其配偶进行集中培训。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共拒收红包礼金613人次,清退312.4万元,上缴151.2万元。出台了《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继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监督,对市人事局调配安置科长等17个重要岗位,采取廉政谈话、设立备查台账等监督措施。对县市区开展了督察巡视活动,督察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组织廉政测评,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锤炼素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活动。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380人,选派50人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组织40岁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业务知识闭卷考试。认真落实中纪委、中组部9号、10号文件精神,得到了省纪委充分肯定。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六项工作制度的意见》,继续执行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切实加强派驻机构管理。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上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奢侈浪费、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市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全市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立足本职、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在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要有新作为。一要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今年,我市将进行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这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要严肃换届纪律,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加大对换届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行为,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从快从严查处,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换届中的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二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行政的,盲目决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三要围绕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娄底市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督查问责办法(试行)》,这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监督信息共享、手段互补、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集中交办一批重点工作或领导重要批示给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好、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件实施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高效运行。
(二)突出抓好环境优化,在服务“科学发展,加速赶超”上要有新进展。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优化环境工作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措施,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强化领导挂点部门包干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责任,完善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办法,改进政风行风测评办法,充实完善参评人员代表库,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务环境。全面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办事,强化廉政风险点监督。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行为。认真做好优化经济环境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办好“12342”效能行风热线,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直查快办、监督办理、责任追究和综合协调等作用。加大服务项目企业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坚持问责常态化,继续严格执行《娄底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切实做到失责必究、有责必问。二是继续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营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要完善落实工程施工环境违法案件投诉受理、处置、打击等快速处置机制,对重大的违法案件,采取集中办案、异地办案、指定办案等方式办理。和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扰乱重点工程正常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要建立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分解责任,加强考核,工作下沉,形成“市级督查指导、县市区牵头、乡镇为主体、村组为基础”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按照省里要求,市县两级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委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中心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整合规范各种市场资源,建立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试行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预选承包商、招投标代理遴选等制度,探索建立法人实名投标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重点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坚决查处非法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委员会和诚信体系“三库一平台(统一公告平台、统一专家库、统一中介机构库、统一企业诚信库)”,建立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及禁入制度,实现企业诚信与交易市场和交易现场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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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突出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在惩防体系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创新教育方式,促进勤政廉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宣教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以《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等为重点的条规教育。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试行对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定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意见,规范和推进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权力行为的失范。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环节。紧紧抓住行政和经济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资金分配、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集中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制度,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序、高效。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严格落实“管采分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举报受理制度。在市县级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消费卡改革试点,开展公务费用电子化转账支付体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认真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违规违法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制定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创新监督方式,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着力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把强化监督贯穿于权力行使、资金运作、资源调配的全过程。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快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制度。完善“十七大科长”监管制度,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监督。
(四)突出抓好大要案查处,在严厉惩治腐败上要有新成效。只有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才能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制衡力,才能向人民表明我们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才能警醒更多干部。对各种腐败分子我们要铁石心肠,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一要突出办案重点。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严肃查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违纪案件。二要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办案工作,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加强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领导,建立交叉办案机制,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甚至阻挠办案的领导班子、执纪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建立来信来访线索定期集体排查制度,避免随意处理线索和案源线索的流失。三要规范文明办案。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和改进申诉复查工作,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五)突出抓好专项治理,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要有新举措。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反腐倡廉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要深入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专项行动。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农惠农、医保低保、就业培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积极稳妥地进行“三公”消费贷币化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三公”消费的日常监管,从资金源头上强化对“三公”消费的管理。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以及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现象。三是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加大对借过年、婚丧喜庆、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收受红包礼金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凡是用公款送礼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四是要清理规范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五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重点查处一批截留、挪用、套取财政性资金和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案件。
三、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1、以目标管理考核为导向,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础工作。去年底,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经过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我们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要求把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好的基本工作方法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考核办法的出台,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激励、导向作用。我们务必从思想深处重视起来,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全年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量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岗位、工作环节,形成组织有序、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人人担责任、个个有指标的责任格局。要突出重点,注意工作的整体布局,把握好轻重缓急,找准切入点,选准突破口。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要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排出明确的时间表,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加强调度,采取进度通报、现场督察或召开现场会、讲评会等形式,推动工作开展。要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定期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集中考评与部门自评相结合,努力形成定期督查、季度讲评、半年考评、年终总评机制,真正评出优劣、评出动力、评出效果、促进工作。
2、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工作要有地位、有作为,就必须有创意、有特色、有亮点,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今年,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活力,我们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加大了工作创新的奖分力度,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考核评定办法(试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视野,主动研究新问题,努力探索新途径,善于总结新经验,推动工作创新,注重工作实效。比如,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运行节点,认真抓好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在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要针对乡镇纪委编制人员少、力量不足,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精力难到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县乡结合、分片管理”的办法;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要认真研究解决监督滞后、监督乏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增强监督的有效性。通过落实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充分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之中等等。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要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工作,深入调研、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展现特色、创造经验,力争有一至两项工作打得出、叫得响,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样板和旗帜。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用好“手术刀”,及时切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毒瘤,又要当好“保健医生”,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努力营造尊重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
3、以素质提升为支撑,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力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采取“岗前培训、强化培训、在职培训”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比如,今年我们将在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举办一期培训班,这就是“走出去”学习的一种有益尝试,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一些好的学习方法和培训方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做好地方各级纪委的换届工作,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配好班子,优化结构。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县乡结合、分片管理试点,进一步理顺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找出廉政风险点,形成工作高效运行和对执纪权、监督权有效制约的立体风险防范体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作出新的贡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