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规范 深化提升
——在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7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等下,市委书记武生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立足本职求实效,夯实基础谋长远,突出特色抓创新,创先争优出佳绩”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以“5+2”(五构建、两促建)为核心要素的娄底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以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为目标,着力推进“系统构建”。按照惩防体系建设根本要求,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又使各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产生 “1+1>2”的效果。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幸福娄底”建设总体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监督检查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名列第一。
(二)以廉政教育为手段,着力推进“思想构建”。围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监察法》等内容,举办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邀请国家行政学院谢一帆博士、省内反腐专家傅学俭同志和市四大家主要领导为县市区、市直单位“一把手”作廉政专题讲座。建立廉政文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点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举办以“读《清风》、讲道德、砺两志”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认真搞好反腐倡廉宣传,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媒体,对我市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
(三)以执纪为民为根本,着力推进“专项构建”。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专项行动,全面清理2009年以来全市低保、社保、医保、就业培训等各项基金和资金70多亿元,查处违规违纪金额1.52亿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租房补贴发放及实物分配、“三公”消费公开、农村信访问题、红包礼金和移民资金专项治理。廉租房专项效能监察和“三公”消费公开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新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潲水油”、“注水肉”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减免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娄底一中违规捐款购置多媒体设备案件。加强对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退耕还林、农机购置补贴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严厉惩处了涟源市古塘乡凤山煤矿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加强治超站(点)的规范管理,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对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管理混乱、车托盛行等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组织各县市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三强”、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共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案件73起,对158人实施严肃问责,通报2批共61名党员干部。按照 “企业服务年”、“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规范涉企检查,完善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办法和市级领导挂点、部门包干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负责制,全力优化经济园区发展环境,初步形成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优化工作格局。优化经济发展工作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得到了省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建立健全岗位AB工作制、服务承诺制等10项制度,开通绿色办事通道、“12342”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和“行风与经济环境热线”。
(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突破,着力推进“阳光构建”。 选取51家市直重点单位的115项权力运行审批结果进行“政务阳光”试点,将审批结果在政府网站、娄底电视台、娄底日报等30多家公共媒体上及时公开。根据群众反馈、投诉意见,有针对性地认真加以解决。去年来共处理投诉件、监督件60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市直行政单位权力运行结果公开》栏目被评为全国“2011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领域实行阳光交易。加强“阳光运行”监督体系建设。出台《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正职进行监督。出台《加强对部分市直单位重要科级岗位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市人事局调配安置科长等17名“牛科长”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54家市直单位廉政风险节点2195个,出台风险防控措施5209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五)以强化廉政安全责任制为基础,着力推进“全员构建”。按照“要素齐全、内容完备、责任清晰、覆盖全面”的思路,积极探索廉政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廉政安全责任体系的试行办法》,明确了廉政安全教育预警、廉政安全分级管理、廉政安全机制保障等5类37条责任措施。选取11家市直单位进行廉政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努力形成“全员保廉、相互促廉”的良好格局。
(六)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推进“科技促建”。邀请复旦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学者,对科技防腐“把脉问诊”,从整体上进行科学规划。把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作为主要抓手,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公众评价和管理考核等领域。
(七)以查办案件为重点,着力推进“惩治促建”。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2128件次,立案465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4件;给予党纪处分330人,政纪处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严肃查处涟钢系列受贿案、冷水江国土局窝案、双峰县农机局系列案等大要案件。加强办案监督,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办案陪护队伍,实行办案24小时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严格落实“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惩处与维权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共审结现实案件482件,办理申诉复查案件7件,案件质量合格率100%、优质率90.5%。
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保持了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少数领导干部不纯洁和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甚至违纪违法;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够完善,落实还不够有力。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2012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反腐倡廉工作总的思路是:“巩固、规范、深化、提升”,即巩固成形做法,规范制度措施,深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力争今年进入全省纪检系统第一方阵。总的要求是: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快完善具有娄底特色的“5+2”惩防体系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幸福娄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不久前召开的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提出了保持纯洁性的总体要求,作出了五个方面的重要部署。讲话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组织学习,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影响破坏党的纯洁性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二)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从严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按照“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全市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切实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文化改革发展、“四化两型”建设、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招商引资、干部作风转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四督两问”督查问责办法,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加大作风整顿明察暗访力度,完善作风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建立健全作风效能责任追究和情况通报制度,深入治理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横蛮霸道、耍特权等不良倾向,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完善“市级督查指导、县市区为主体、乡镇为关键、村组为基础”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领导挂点、部门包干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责任,继续保持督查打击“三强”、有效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优化环境的责任考核评价机制。清理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加强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
(三)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学习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把纯洁性理念培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提升廉政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探索运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积极改善蔡和森纪念馆和娄底监狱两大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的软硬件设施,形成具有时代内涵和特征的娄底廉政文化品牌。彰显反腐倡廉宣传的渗透力。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勤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我市反腐倡廉的成果和经验。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为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突出抓好防控制约,促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紧紧抓住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加强权力公开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岗位职责有标准、执法办事有规范、具体操作有流程、监督考核有依据、风险防范有警示的互为支撑、互为保障、互相促进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防范系统。继续做好公共职权的清理确认、编制流程图和报备工作,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明确公开的事项、范围和时限,加大对重点事项、重要部门单位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以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重点岗位监督信息库、权力运行结果公开信息库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权力运行“三库”建设,切实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改革和设计之中。建立和完善以公共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公共资金监管电子监察为重点的电子监察综合系统,逐步实现动态性、全过程、全方位电子监控。建立效责处置系统。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制度,通过风险动态监控和风险信息分析,及时发现存在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约谈、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及时提醒,提前处置。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权力运行的效率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健全追责制度,加强对预警处置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实行问责。
(五)突出抓好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工程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资金、水利资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公职人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案件。深化庆典、论坛等会议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凡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和整改落实。规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等制度,降低公务用车总量和费用开支。进一步深化党政正职监督工作,全面实行各级党政正职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巩固和扩大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取红包礼金等问题。突出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廉租住房,治理违规放贷或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市县两级直属机关全面推行“三公”消费公开。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坚决纠正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侵占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公开执法司法信息,坚决纠正渎职侵职、假公济私等行为,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司法中的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等作用,方便老百姓办事。凡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开展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专项检查,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健全村务监督机构,总结推广建立农村“三资”交易平台的经验,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六)突出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只有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清除腐败分子,才能有效维护党的纯洁性。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注重查办发生在社会事业、社会保障、惠民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深挖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各级纪委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各级办案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申诉大计,公正第一”,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建立健全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意见、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快市县两级办案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办案陪护人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尊重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为敢抓敢管而受到错告、诬告、陷害的同志澄清是非;对无中生有、造谣中伤、错告诬告陷害干部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严厉追究责任,进一步净化政治空气,改善政治生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七)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廉政安全责任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关键在于构建廉政安全责任体系。以廉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廉政安全责任体系的试行办法》,重点抓好11个单位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廉政安全“自保互保联保”机制,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要素齐全、内容完备、责任清晰、覆盖全面”的廉政安全责任体系。
(八)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升思想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工作能力、提高社会公认度。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全年工作任务,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导向,进一步量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岗位、工作环节,形成组织有序、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人人担责任、个个有指标的责任格局。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条件。要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机构六项工作制度的意见》,实行对制度落实情况的分片监督检查,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班子述职和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接受监督情况的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管理。
同志们,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生机和希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建设“幸福娄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