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扎实推进廉政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建设
王 善 明
(2012年3月26日)
大家知道,安全生产管理与风险控制,对确保生产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如何把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之中,是我们一直思考和探索的问题。近两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借鉴安全生产中“自保互保联保”以及生产风险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等方法,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初步建立了廉政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之“责”
根据中央、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娄底市党政机关廉政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解到具体人、具体事。
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自保互保联保”廉政安全全员责任机制,出台了《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对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使每个干部都有互相提醒防范的责任、互相制约监督的担子。两任市委书记林武、龚武生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深入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亲自动员部署、进行指导检查。市长易鹏飞把廉政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对工作进行安排和督促。其他市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建设。全市54个重点部门和单位也都明确了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明确廉政安全教育预警责任。一是廉政教育规范化。各部门单位每年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并报市纪委备案,教育内容包括法纪教育、思想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对于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结合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对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培训。去年以来,全市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12期,培训1000余人。二是预警提示常态化。各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和所管理工作人员在廉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处置。同时,对预警信息和预警处置的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去年以来,24家单位对32名所管理的工作人员发出预警提示;当事人均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书面回复实施预警的单位。三是落实职责台账化。明确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构)、科室负责人三个层面的廉政教育预警责任主体,对责任范围内开展的廉政教育和预警提示工作建立台账,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每年汇总一次,形成单位年度廉政教育台账和廉政预警提示台账286本。
明确廉政安全机制保障责任。实行廉政承诺,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岗位人员签订《岗位廉政承诺书》,并在本单位和业务范围内公开。实行轮岗交流,在廉政安全等级较高的岗位连续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一律进行交流。2年来,共有12家单位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市国土局地产科科长、市建设局质监站站长、市规划局用地科科长、市计生委计统科科长等15名一级风险科级岗位人员进行了交流换岗。实行廉洁情况审查,与组织、人事、审计、检察等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情况的审查,建立了廉政档案,并强化审查成果运用。去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对82名市委拟任命的干部提出了廉政考评书面意见。
二、重规范透明,密织廉政安全之“网”
依照《规定》的要求,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编织了一张立体的廉政安全网络。
确权明风险。全市67家重点单位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对其廉政风险等级进行排查评估,并明确责任领导。共梳理权力事项6大类3656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102张,在此基础上,确定一级廉政风险岗位423个,二级廉政风险岗位893个,三级廉政风险岗位7562个。明确一级风险岗位,由本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负责,属于主要领导岗位的,由上一级党政机关分管领导负责;二级风险岗位,由本级党政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属于分管领导岗位的,由主要领导负责;三级风险岗位,由直接管辖该岗位的领导干部负责。
亮权促监督。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理公开有机结合,依托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娄底红网、娄底廉政网和30个部门网站,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党务政务透明运行网站,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应当知晓的党务、政务事项及时、真实地公开,群众可进行网上查询、网上举报,行政执法单位也可网上受理审批和服务。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在娄底廉政网和54个单位网站上设立“公众参与”群众互动栏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互动需求,最大限度地听取群众呼声,最大限度地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来,我们共处理投诉监督件60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该栏目被评为全国党务与政务公开精品栏目。
制权保廉洁。实行刚性收费,出台《娄底市规范建设项目收费暂行办法》,对建设领域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费标准、依据和范围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按一个标准执行。实行刚性返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分类规定土地出让金返回比例,不再“一事一议”研究土地出让收支优惠政策。实行刚性预算,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财政管理的意见》,规定凡是未作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开支,凡是已作预算安排的一律不得超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的幅度设定了三至四类标准,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
考核抓落实。每年由市委常委带队,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巡视考核组,开展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督察巡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巡视考核结果作为“三个文明”与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挂钩。近两年来,市委、政府参考巡视考核工作成果,对37名处级领导干部调配使用。
三、勤监督检查,突出防控之“重”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以点带面,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权力在公开透明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突出对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认真抓好党政正职监督,去年以来共对24名各级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述廉评议。同时,紧盯承担“人、财、事”管理职能的重要岗位,对市财政局预算科、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科等17个“牛科长”行权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约束了他们的用权行为。2011年,进一步扩展重要岗位范围,逐步实现对全市重要岗位监督检查全覆盖。目前,全市5个县市区已对256个股级岗位全面展开了监督,1名科长和1名股长提拔被否决。这一做法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特色工作,并予推广。同时,我们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市在新进人员、工作调动、军转安置等事情上,存在领导打招呼、批条子的现象。对此,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等制度,明确了三个不准:不准超编进人、不准领导签批进人、不准从企事业单位调任科级及以下人员作为公务员,实行军转干部、复退军人按考试成绩优先择岗,从制度上杜绝了“领导签批”、“暗箱操作”和“人情安置”等现象。
突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问题的监督。近年来,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问题,从2007年开始,连续四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采取上下联动、自带钱粮、走村入户的方法,围绕教育收费、村级财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征兵工作等领域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社会反响良好。2011年又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专项行动,对低保、社保、医保、就业培训等民生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查出问题200多个,涉及违纪金额1.5亿元,立案7件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出台3个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省领导梅克保做出批示,对我市做法予以肯定,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先后两期专门推介我市开展专项行动经验。
突出对廉洁自律难点问题的监督。我们针对“三公”消费、跑官要官、红包礼金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难点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用猛药治顽疾。2010年以来,扎实开展了红包礼金治理工作,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共登记拒收红包礼金613人次,清退312.4万元,上缴151.2万元,共计463.6万元。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封存处置35辆超标超编车。对市直单位公务接待费实行限额控制,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管理、经费预算、经费审计、培训团组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创新开展“三公”经费公开,遏制公务消费中的铺张浪费行为,2011年全市公费出国(境)、公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费用支出分别为207万元、5463万元、821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2%、1.6%、2.1%,在物价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关于公务开支实现零增长的目标。按照“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坚决打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确保市县乡三届党委换届中风清气正。
四、严责任追究,高扬查纠之“鞭”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我们根据责任过错的大小,对“越轨者”高扬责任追究的“鞭子”。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预警处置,纠正其错误;对性质严重的问题,该问责的实行问责,必须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
警醒约谈。针对通过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轻微不廉洁问题,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参加。约谈过程中,分管市级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要求,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约谈内容认真做好记录,作为问责的重要依据。处以下干部的警醒约谈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实施并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去年来,我们共实施约谈38次,约谈76人,其中处以上干部24人,对发现的47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严格问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造成所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失职渎职、乱权滥权行为的,一律问责到底。近四年来,全市共查处责任制追究案件27起,问责3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8人。去年8月,我市召开3000多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的全市领导干部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大会,通报8起典型案例,24名干部被严肃追责;各县市区也对一批典型案件实施问责,掀起了党政领导干部追责“风暴”。
严肃查办。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按照规范办案、安全办案、文明办案的要求,予以坚决打击,去年来,共接受信访举报2036件次,立案465件,其中处级干部14件;给予党纪处分269人,政纪处分155人,移送20人。严肃查处涟钢系列受贿案、冷水江国土局窝案、双峰县农机局系列案等大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