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善明
(2012年4月25日)
同志们:
教育工作肩负着培养优秀人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任,牵动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通过全市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我市教育收费工作逐步规范,教育系统的形象也得到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的成绩
教育收费作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把治理乱收费作为一项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经过全市纪检监察、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落实了市、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教育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教育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到位。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规定,是贯彻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重要前提。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校务公开工作,多角度、全方位进行了收费政策宣传。一是把国家、省市教育、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教育收费政策汇编成册,向学校发放;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全面向社会进行收费公示,为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教育收费政策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平台;三是加强对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讲解,通过校长会议、财务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就收费政策出台的意义、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等对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同时进行培训,使其提高认识,理解政策、认同政策,从而严格执行政策。
3、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到位。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后,全市6个县市区教育局均组织区域内的各中、小学及市直属学校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查处各种违规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等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省治理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深入全市各类学校进行收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学校及时整改,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了教育收费行为规范有序。
4、教辅资料的征订与管理到位。我市中小学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坚持“学生自愿、渠道正规”的原则。近几年来,每年都由市纪委牵头,组织教育、审计、财政、物价、减负、新闻出版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我市教辅资料的发行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我市教辅资料自愿征订的推荐目录,并由新华书店负责教辅资料在学校的征订。要求学校不得违反学生意愿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也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资料,杜绝了盗版教辅资料流入校园现象的发生。
5、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到位。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建立了市县区联动的查处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及时批转至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并限期报送结果;对解决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予以督办。去年,是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年,全市各地各校普遍开展了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乱收费、乱补课以及滥订教辅材料、师德败坏等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坚决查处,共清理不合理收费361.74万元,有77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二、当前我市教育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尽管我们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花了很大的精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市教育乱收费现象有些反弹,有的甚至比较严重,不容忽视。前不久,根据省委办公厅督查通报和市委龚武生书记的指示,市纪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教育收费执行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省、市有关文件对教育收费公示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是全市尚有部分学校未按要求进行收费公示。具体表现在:部分学校的公示栏没有设立在醒目位置;部分学校的公示栏内容不齐全、没有举报电话;少数学校未按照“永久性”要求保留收费公示栏。
2、自立项目收费。主要表现在学校自立项目收取油印、资料费、试卷费、饮水费、爱心助学捐款;部分学校向学生收取水电费;全市中、小学普遍存在按每期2元/生的标准,向学生收取教育发展基金的情况。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文件规定,中小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部分学校依然我行我素继续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甚至有个别学校擅自向学生收取变压器捐款。
3、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国家于2008年秋季开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但是目前部分学校还存在继续收费的现象。
4、强制服务并收费。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所有与学生有关的保险,均由学生及家长自愿到保险机构办理,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一律不准代办”,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存在统一向学生代办保险并收取保险费的现象。省里有文件中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源要不折不扣地确保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检查中,发现仍有大多数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育期刊和教辅资料。
5、收费不入账规避监督。有的学校在收费时不提供相应的收费票据,或通过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直接向学生收费,有的利用“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学校”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而大多数家长委员会成员均选取担任一定公职职务的学生家长,规避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或提高调查取证的难度。
此外,部分学校将学生期刊、读书活动等书籍纳入了学生缴费范围,家长及学生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三、下阶段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务必要取得新突破
教育乱收费,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而且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影响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干扰了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损害了教育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下阶段,市纪委、监察局将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将采取直查快办和转办、交办的方式,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信访高发多发的地区和部门,将深入分析原因,并实行严格的问责追究。在这里,我也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高度重视,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要令行禁止,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果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好党和政府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惠民政策,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已有的各项禁令。
2、要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不规范的招生行为,不仅严重干扰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乱收费。根据省里规定,今年高中“三限”招生比例要下降到20%的目标,下阶段要坚决禁止擅自提前招生或扩大择校生人数,降低择校生分数,提高择校生费用等问题的发生。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今年将把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列为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对拒不执行政策、扰乱招生秩序、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3、要强化督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从5月初开始,市纪委将联合市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实施方案刚才封旺洲局长已经宣读了,也发给了大家,各地各校务必在近期内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5月20日前,由市监察、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将对全市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通过经常性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真正让“阳光收费”成为学校收费的常态。各级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要建立快速处置机制,要认真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要迅速查纠,及时反馈和通报处理结果,防止引发重复越级信访问题。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势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教育乱收费的单位坚决查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推动治理教育收费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认真履职,努力开创我市教育收费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