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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纪委出台五条规定严肃抗灾救灾工作纪律

娄底廉政网   涟源市纪委宣教室   2012/6/5 9:03:2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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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涟源遭受暴雨、冰雹、龙卷风等恶劣天气,安平、龙塘、石马山等8个乡镇163个村约11万余人受灾,经济损失约达1.7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部署,确保抗灾救灾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大局,切实做好我市抗灾救灾工作,市纪委出台五条规定严肃抗灾救灾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识大体、顾大局,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市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折不扣服从和执行上级统一指挥和调度命令。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对队伍组织、监测巡查、防汛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未雨绸缪,做到早检查、早准备,牢牢掌握抗灾救灾工作的主动权。各级领导干部在抗灾救灾期间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出现的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损失,以及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准确普查上报灾情,千方百计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地区社会稳定。财政、民政等部门要依照灾情及时下拨抗灾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质保障。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管,任何部门、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暗箱操作,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是严格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救灾物资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深入抗灾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提高防灾预警、科学调度指挥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对在抗灾救灾中不认真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执行纪律,为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抗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抗灾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