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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纪委创新举措,倾力打造警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

娄底廉政网   娄底市娄星区纪委   2012/11/16 16:51:4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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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娄星区预防腐败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娄星区纪委在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办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联合娄星区检察院建立了警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这种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全面性警示教育的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

近年来,娄星区纪委在惩治方面构建了反腐败协调联合办案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严惩作为一种必要手段,解决的是“表”的问题,而预防针对的是尚未形成的腐败,解决的是“本”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带着这个思路及想到借助网络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又便利、又持久等优点,娄星区纪委萌发了建立警示教育内网信息平台的想法。

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娄星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钟芝兰任组长的娄星区警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区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腐败科,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区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纳入平台适用对象。以此,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广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联系体系。警示教育平台网页主要设置了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理论研讨、预防咨询等板块。同时,平台具有视频资料上传下载、动态信息发布、公告提示、理论研讨、在线预防咨询等功能,各单位、部门在自行下载有关资料,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的同时,还可在平台上提出反腐倡廉及预防职务犯罪相关问题的咨询请求,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解答。

为避免平台运行流于形式,娄星区还制定了警示教育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员定时更新平台信息,及时将典型案例、最新法律法规等资料上传,上传内容要求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内容丰富,融政治性、警示性、教育性于一体,并对上传资料权限进行明确规定,对涉及案件情况的资料必须经纪委和检察院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方可上传。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对各单位的咨询进行及时答复。

平台投入运行后,娄星区纪委会同检察院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单位利用平台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及对平台使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警示教育网络信息平台。通过强有力的推广措施,增强了通过平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社会效果。

目前,这一预防平台进一步架起了纪委和其他单位之间互动交流的桥梁,推进了相关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力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干部服务意识的增强,特别是实现了警示教育的全覆盖,全年接受警示教育人数比平台建成运行前增加数十倍以上,警示教育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