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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检察机关狠治执法“三顽症” 推进执法规范化

娄底廉政网   娄底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   2012/11/14 16:15:10【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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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载体,突出娄底特色,采取强力措施,狠治执法“三顽症”,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执法办案能力逐步提高,检察社会形象日益改善,各项检察工作平衡发展,工作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一、鼓足“刮骨疗毒”的勇气,打牢根治“三顽症”的思想基础

所谓“顽症”,就是“久治难愈的病症”。执法“三顽症”不仅恶化检民关系,而且危害检察形象,损害公平正义。省院部署开展“三顽症”专项治理活动伊始,我院立即响应,周密安排,注重在“早、快、实、新、教、引”六个字上下功夫。

一是谋划早、行动快。认真开好“三会”,第一时间贯彻上级精神,做到党组会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院务会中敲定措施、落实责任,干警会后人人参与、个个投入,全院上下戮力同心、真抓实干。市院七易其稿,制定了《娄底市检察机关关于“三顽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案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活动办公室,五个基层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检察长挂帅、纪检组长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层级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方案实、办法新。市院纪检组、监察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结合娄底办案实际,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三顽症”问题的若干规定》,详细列出了“三顽症”的21种具体表象和行为特征,自主设计制作了“检察人员利益驱动办案情况、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问题”等三个自查登记表,及时分发到两级院各办案业务部门和每个干警,使干警对“症”有标尺、治“顽”有方向,并从内心深处认同。

三是真心教、兴趣引。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学习讨论、以案析理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检察沙龙”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多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逐字逐句学习中央、高检院、省院有关执法规范化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如新化县院杨红义案及该院公诉科“小金库”事件,在干警中震动很大,让干警从内心深处明白治理“三顽症”必须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增强了干警全身心投入“三顽症”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使出“重症猛药”的硬招,消除滋生“三顽症”的病根病灶

古话云:“重症还需猛药治”。针对过去执法办案中一些惯性的思维、不良的习性和行动上的麻木不仁,我们痛下狠心,从三个方面寻求良方、对症下药。

一是重点排查,找准症结。坚持自查和“开门查”相结合,对执法“三顽症”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在自查环节,一方面由办案干警对照治理重点内容逐条自查。各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对所办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纵向梳理,按照“一案三卡”的要求,重点就2010年以来不捕、不诉、撤诉、撤案、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实名举报后经初查不立案和自侦案件等七类案件,“两录”案件,以及2010年以来扣押冻结款物逐案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撰写自查报告。共清理案件3986件,填写表格9950份,撰写自查报告245份。在“开门查”环节,两级院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风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各界人士座谈会20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000余份,利用检察联络室平台和“四走进”、“一包双联”等活动,登门走访案件当事人140余人,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社区、学校和农村基层组织听取意见390余条;通过开设热线电话、建立投诉中心、优化接待来信来访方式等,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找准了症结所在。

二是剖析典型,汲取教训。排查中我们发现,新化县院公诉科存在“小金库”现象,涉及总金额十多万元,性质较为严重。我们不包庇不护短不遮掩,立即与纪委联系,由纪委调查,对该科违规收缴的款项全数追回,对三名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市院以此为反面教材,由纪检监察处牵头,在全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理“小金库”行动和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对照“三顽症”治理标准进行筛查,看是否存在“精神不振、检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正气不足、为检不廉”等情形,人人写剖析材料,个个谈内心感受。两级院知耻后勇、举一反三,对各办案部门扣押、冻结、收缴赃款赃物的情况开展了地毯式清理,召开了该案案例专题分析会,针对管理漏洞制定了相应的防堵措施。

三是避短扬长,整改提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列项,逐项落实到责任人,逐项进行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加强调研,限期整改;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严厉处罚;如有违法违纪者,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同时,树立标杆,设立专刊,加强媒体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辐射全局。在查办省”高广投”案时,犯罪嫌疑人钟某的妻子是某著名国家级刊物的主编,高级知识分子,因丈夫被查、心理压力过大,怕风怕光怕相机,总觉得有人在跟踪、监控,精神几近崩溃。我们掌握这一情况后,派专人到北京找其父母、领导沟通,并与其本人谈心,施以人文关怀,宽其心慰其情,告之其检察机关绝不搞利益驱动、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通过细致工作,其妻子病情缓解,生活恢复正常,钟某深受感动,十分佩服检察机关文明办案,在被取保候审后不仅没有外逃,而且和家属一起主动帮助我们追捕疑犯,帮助追赃挽损。涟源市院在查办石马山镇马家境村5名村干部挪用“三农”专项资金案中,将扣押的230万元全部退还给了村民。冷水江市院在查办禾青镇杨坪村、湍江村部分村干部贪污案时,将扣押的犯罪嫌疑人截留村民的高速公路征地款31万元全部退还给了村民。2011年至今,冷水江市院严格实行审、录分离,对犯罪嫌疑人和主要证人开展“两录”183人次,累计刻录1480个小时,创全省之最。这些工作做法被省院《湘检风纪》采用并推介。

三、围绕“标本兼治”的目标,建立防控“三顽症”的长效机制

治病最忌讳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只有“标本兼治”,才能有效预防旧病复发。为确保治理“三顽症”取得实效,从根本上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了三套防控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式”学习教育培训机制。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设立“检察讲坛”和“网上论坛”,创办“娄检沙龙”和“青春家园”,开设“干部学习网”和“文化长廊”,组织“读书会”和“笔友会”,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引导干警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融入检察工作,自觉践行“忠诚、勤奋、公廉、包容”的娄底检察精神,倡导忠诚养德、勤奋创业、公廉执法,包容修身。确定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重点学习“一法两规定”和新的刑诉法,采取背诵原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案例研讨、法庭观摩等方法,实行全员考试、人人过关,并将学习次数、笔记质量和考试成绩纳入部门和干警的精细化管理当中,同奖同扣,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依据,促使干警爱上学习、主动学习、坚持学习,让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理念入心入脑,去掉坏习惯,养成好习惯。

二是建立“管控式”案件质量提升机制。组建了案管处,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自侦、侦监、公诉、民行、申诉、赔偿等案件质量监管的制度和办法20余项,各业务部门均编制了办案工作流程图,案管处负责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标准化流程管理、动态监控和过程控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与案件质量息息相关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备案机制、办案期限预警机制、重点案件备案审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预防警醒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个案督查,以确保办案质量为着力点,认真执行“四级审查”制,部门负责人、办案干警、安全督察员、案件质量评查员分阶段、分环节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事实到法律运用,从讯问笔录到法律文书的制作,从案卷装订到归档,都严格标准、科学规范,从而使办案出精品、质量上档次。

三是建立“刚柔式”执法办案保障机制。一方面,出台刚性规定:取消办案数量指标,严禁追缴赃款与奖励、办案经费挂钩;严禁选择性办案、到发案单位报销经费,或以办案为名谋取利益;对所办理的涉农贪贿案件、中小企业贪贿案件以及破产企业的案件,所追缴的赃款赃物一律返还发案单位;严禁超时限讯问、变相刑讯逼供;“两录”中严禁选择性录音录像、审录不一致、审讯笔录去头去尾进行嫁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三天内须交院财务统一管理,确保收管分离、账务清晰、全额上缴,不允许任何单位擅自收费、建立“小金库”。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和不定期检查,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两级院检察长亲自挂帅,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大力抓好执法保障,由同级财政足额保障检察公用经费,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提高干警政治、经济待遇,落实从优待检政策,从源头上切除利益驱动办案的诱因。市院机关财政预算从2008年的495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602万元,五个基层院财政预算也因循形势逐年提高,完全满足了办案的正常需要。冷水江市院与该市人民医院建立了办案协作机制,开启了办案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使办案中出现的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体现了检察办案的人文关怀和人权尊重,也增强了安全办案防范水平,提高了检察干警打击犯罪的积极性和应对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更加有力地促进了文明、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