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财政局根据该区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采取“三措施”规范乡镇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根据改革要求,乡镇部分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成全额单位,对这些部门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相应调整。财政部门严格按政策审核、认真测算数据、积极组织资金。并与编办、人社等部门积极协作,作出调整方案,力争尽快落实。
二是认真澄清底子。财政部门对12个乡镇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退休工资调整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在申报调整的113名退休人员中,发现有4人不属于调整范围,有1人死亡,该及时与人社部门衔接,予以核减。
三是规范审核程序。财政与人社、编办联合行文,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办理退休手续、发放退休工资程序,加强离退休工资审核,防止冒领、骗领现象,确保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