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冷水江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 “三公经费”压减力度,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改进工作作风。1-7月份,全市“三公经费”控减成效明显,同比下降31.5%。
一、严把财政预算关。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对“三公”经费的安排一律实行压减:公务考察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下降20%,一般办公费、会议费等公用支出下降10%。
二、严把制度管理关。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对各预算单位超预算、超计划申请“三公”经费的,财政部门不予办理预算追加手续,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建立严格的“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一是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规格及标准安排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从紧控制陪同人员,不得超标准接待。二是严格公务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执行审批制度、报告制度,严控学习考察规模,严禁借学习考察、会议为名,进行公款旅游。三是严格公务用车,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修或者使用公务车辆,全面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一车一卡加油制。同时,充分发挥公务卡结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财务监督的节支效能,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把监督查处关。将各单位压减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等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内容,严格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控支措施不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严重违反财经工作纪律、严重超支等问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每月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指标运行情况报送市纪委,对“三公”经费超支的单位,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予以扣分,扣分严重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取消该单位在全市综合性评比中的评先评优资格,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优,并给予组织处理,其他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