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冷水江市以市财政局为主体,整合市人大财经委、监察、审计、财金办等专门力量,着力打造综合监督、大监督体系,对财政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审”,有力地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
一是预算时严审。由市人大财经委、审计、财金办、财政监督等部门人员组成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全年预算项目进行一一审核,确保财政资金从预算伊始就安排在最急需的地方。
二是执行中严审。各预算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的日常监督,随时了解资金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政府采购依其职责,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服务、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监管,前9个月共组织政府采购880批次,节约财政资金2001万元,资金节约率14.94%。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十一周年之际,对《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使《政府采购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财政投资评审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把关。前9个月评审工程项目305个,审减金额19413万元,审减率23.24%。国库集中收付向乡镇延伸,如期完成了国库改革“两个所有”(覆盖所有的资金、覆盖所有的预算单位)、“两个直达”(收入直达国库账户、支出直达供应商)的目标。前9个月共实现网上支付161954万元,直接支付比例达84%。
三是事结后严审。财政监督部门对16个乡镇办的财政收入进行检查,查出混库收入532万元,核减乡镇办超收奖励174万元。对3个单位的社会抚养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4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深入检查。对195家(独立发放工资)单位、对9175名财政供养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清理吃“空饷”检查。对原来不在岗并停发工资的227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复核,继续停发工资;从 2013年7月起对新确认的95名不在岗人员人员停发工资(合计对322名不在岗人员停发工资),对13名长期请病假人员按文件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每月为财政节约资金约70万元。同时,清查出有关财政供养人员2010年以来因未在岗等原因存在“吃空饷”行为而产生的金额196.5万余元,拟提请有关领导批准予以追缴。绩效评价部门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至省财政厅和财政部,有效地规范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