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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四化并举加强社会抚养费管理

娄底廉政网     2014/1/8 12:22:58【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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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冷水江市采取了四化措施。
    一、征收标准严格化。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标准,明确各乡镇办辖区非婚生育一孩、二孩及多孩的征收标准,根据全市人均收入情况和当事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明确规范。
    二、征收管理法制化。成立了冷水江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专门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管理。同时法院明确两名人员专门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案件审理工作,加大法院执行力度。乡镇办及时按程序将不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征收。2013年法院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10万元。
    三、资金使用程序化。建立收支两条线机制,社会抚养费征收明确乡收市管,乡镇办不再收取社会抚养费,而由社会抚养费征收当事人或计生办执法人员代为缴纳社会抚养费至市财政非税专用账户。社会抚养费实行预算管理、专户管理,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开支。
    四、责任追究严厉化。每年由计生、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办社会抚养费单项进行检查。对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该征未征、截留、克扣、挪用、贪污社会抚养征收费等情况和行为,采取党纪处分和行政处理相结合的责任追究机制,并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纳入各乡镇办的年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