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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源:出台“三招”管“三公”

娄底廉政网     2014/4/10 15:57:0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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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涟源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监管,成效明显。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严格三禁止一加强”七条硬规,即严格实行工作餐制度、严格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同城接待、禁止工作日中餐饮酒、禁止接待经费超支,单位公务接待实行总额控制。建立了部门单位公务接待开支月报告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季度财务抽查制度,财政、审计部门加大审核把关和审计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2013年该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 21.29%。
  二是严格公车审批。出台了《涟源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涟源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购置、处置及使用程序。2013年,共审批购置车辆48台,相比去年同期减少36台,同比下降41%,核减超编、超标购置审请5台次,节约资金 110余万元。同时,市纪委、市作风办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市纪委对立案查处的6起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全市公车运行费用同比减少13.49%。
  三是严控公费旅游。出台了《涟源市关于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若干规定》,对公费公国(境)学习考察的申请、审批、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除上级政府及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外,市本级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申请实现“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