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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严明作风建设15条禁令

娄底市统计局   娄底市统计局   2014/5/19 10:09:5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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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廉政纪律和作风禁令,根据市纪委相关部署,近日,市统计局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15条禁令,要求全局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1、严禁用公款派送礼金、礼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的形式搞联谊等;

5、严禁以下拨项目资金或业务经费名义向下属单位或其他途径变相套取资金违规使用;

6、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帖、实物;

7、严禁以经费包干到个人的形式虚开发票报账冒领或虚开发票转移用途;

8、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9、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10、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11、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

12、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喜庆事宜;

13、严禁参与****活动;

14、严禁在节日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物品;

15、严禁在节后上班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十五条禁令的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全局人员的从政行为,为确保其廉洁自律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