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使财政监督在财政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娄星区制定《关于建立和推行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切实保障财政行为合法高效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积极申报全省财政监督机制创新工作省级联系点。
一是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和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监督制衡机制,树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部关联”的监督理念,整合财政监督主体资源,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大监督机制。
二是形成财政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牵头组织作用,加强与省、市、区的上下联动,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横向配合,形成“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有效”的财政大监督合力。
三是抓好财政监督调研。制定调研工作制度,通过检查分析资金和管理状况,查找问题,剖析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和普遍适用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