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娄星区茶园镇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作风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严格处罚措施。对6名违反相关规定的干部给予党纪处分,3人进行政纪处分,20人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该镇不断出台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茶园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以及《补充办法》、《茶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工作的有关规定》。 该镇对上班考勤、工作作风、值班情况、会议情况、卫生情况和其他在群众中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结果运用和处置落实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反馈、及时通报、及时严肃处理。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风办每周进行一次通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对违反纪律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作风问题突出的人员,由镇作风办、活动办、分管领导及站所负责人一起进行谈话,提出改进要求。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该镇重拳出击,对6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进行政纪处分,20人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通过一系列举措,该镇严厉整治了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漫”、人浮于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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