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娄底市统计局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纪检组长、经普办主任召开全市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禹云华主持,局长陈惠明传达了全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娄底实际,结合经济普查工作,对下阶段统计行风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一是要惩防并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局领导班子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统揽全局的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科、室、站、队承担目标管理的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双抓双赢”。
二是要切实履职,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传达和贯彻落实省局、市委政府、市纪委纪检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针政策教育,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决落实党组议事“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票决制,严格实行“三大一重”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行党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职条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配备纪检监察干部,在办公条件、工作经费上充分保障。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六项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支持纪检机构开展工作。
三是要致力维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中心工作一起加以落实。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增强办案透明度,确保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
四是要狠抓重点,确保经普数据质量。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切实搞好“回头看”,严防走过场。要仔细调查研究,全面分析情况,真正做到查摆问题,明确重点。对普查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纠错,主动处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防弄虚作假,严查统计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