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冷水江市:强化“三种机制”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冷水江市纪委   冷水江市纪委   2014/7/16 9:55:37【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推动冷水江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锑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推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近日,冷水江市财政局“三措并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极力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一、建立健全举债约束机制。全面清理乡镇政府债务,明确责任,逐步化解,把债务化解工作列入乡镇财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从严控制新增债务。乡镇办每年至少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总额的5%,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每个乡镇()按化债额的10%予以奖励,超额的部分按15%予以奖励。凡乡镇举借新债,必须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方能实施。严格执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凡违规新增债务的乡镇(),乡镇党政班子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一把手不予提拔调动,单位不予评先评优,并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二、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乡镇()所有资金都要严格按照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相关规定操作,税收收入直接上缴市级金库,乡镇级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国库集中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达国库,支出直达第三方。为确保乡镇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乡镇办取得自筹收入和运转经费时,预留50%做为乡镇差额、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准备金。

三、建立健全市级对乡镇预备费管理机制。2014年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实现了财力向基层倾斜,基本保证了乡镇()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原则上不再单独追加经费。市级对乡镇()的预备费,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研究(即先由财政部门统一收集相关资料,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形式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