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2014年5月31日—6月2日),市纪委监察局、市作风办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仍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疏于管理,公车私用问题比较突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违纪单位、车辆使用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2014年6月2日,市民宗局局长周志坚安排司机驾驶湘K3006A公车送其夫妇回白马过节。市纪委给予周志坚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6月1日,市畜牧水产局司机李鹏驾驶湘K38808公车搭乘母亲前往娄底看望亲戚。该局给予李鹏警告处分,责令补交油料费200元,在全局通报批评;对负责车辆管理的局办公室副主任胡剑波诫勉谈话。
3、2014年5月31日,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司机张建胜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擅自将湘K39528公车开回家。市计生局给予张建胜警告处分,责令作出深刻检讨,补交油料费100元;对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局长王顺庄提出批评教育。
4、2014年5月31日、6月1日、6月2日,市教育局司机梁君擅自驾驶湘KL1335公车前往三甲、龙塘等地。该局给予梁君警告处分,责令补交油料费420元。
5、2014年6月1日,市林业局司机童赛雄未开具调车单,私自驾驶湘K39998公车外出。该局给予童赛雄警告处分。
6、2014年5月31日,市煤炭局司机梁建龙擅自驾驶湘KC6575公车搭乘家人前往古塘走亲戚。该局给予梁建龙警告处分,处罚300元。
7、2014年5月31日、6月1日,市煤炭局司机梁初德擅自驾驶湘KG8008公车到蓝田城区的药店买药。该局对梁初德进行通报批评,处罚300元。
8、2014年6月1日,市煤炭局司机黄安民擅自驾驶湘KC0025公车去龙塘购买西瓜。该局给予黄安民警告处分,处罚300元。
9、2014年5月30日,市水务局临聘司机童海艳私自驾驶湘K6355B公车回水洞底家中,直到6月2日下午才返回单位。该局责成童海艳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补交油料费200元,取消全年安全行车奖,在全局通报批评。
10、2014年5月31日,市委610办临聘司机谭鑫未经批准驾车外出办私事。该办对谭鑫进行批评教育,按聘用合同处罚400元。
11、2014年6月1日,市勘察设计院司机谭及时私自驾驶湘KG6609公车送亲友前往杨市。市住建局给予谭及时警告处分。
12、2014年5月31日,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司机刘新义擅自驾驶湘K3NG77公车前往斗笠山探望母亲。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刘新义警告处分,责令补交油费100元。
13、2014年6月2日,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司机王修华擅自驾驶湘K37620公车前往蓝办日升村父母家过节。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王修华警告处分,责令补交油料费100元。
14、2014年6月2日,市农村公路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司机梁青洲擅自驾驶湘K3NJ01公车回龙塘老家过节。市交通运输局给予梁青洲警告处分,责令补交油料费100元。
15、2014年6月1日,市蔬菜管理局司机李龙驾驶湘K3SC89公车搭乘亲戚朋友前往三甲采摘杨梅。市农业局给予李龙警告处分;对蔬菜局主要负责人李仙桃诫勉谈话。
16、2014年5月31日、6月1日,市政府办司机颜小军未经批准,多次私自驾驶湘K37739公车在城区道路行驶。该办给予颜小军警告处分。
17、2014年5月31日10时许,市政府办临聘司机蒋洁驾驶湘KC0016公车搭乘母亲买菜,去六十亭其祖母家。该办对蒋洁进行批评教育,处罚500元。
18、2014年5月31日,市政府研究室临聘司机吴方才驾驶湘K38779公车搭乘家人前往煤机物流园办私事。市政府办对吴方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500元。
19、2014年5月31日,市华雷线指挥部临聘司机苏志彪擅自驾驶湘KC1221公车送过节物资回家。该指挥部对苏志彪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处罚200元。
20、2014年5月31日,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聘司机刘小冬擅自驾驶湘K3LL78公车回龙塘老家。该公司对刘小冬进行批评教育,处罚100元。
21、2014年6月1日,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聘司机刘滔擅自驾驶湘KC1228公车前往龙塘。该公司对刘滔进行批评教育,处罚100元。
22、2014年6月2日,市S210绕城线指挥部临聘司机刘武平擅自驾驶湘KC1057公车前往岳父家吃中餐。该指挥部对刘武平进行批评教育,处罚100元。
以上22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暴露出一些单位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抓而不紧、管而不严,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公车私用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上述所涉违纪单位给予公开通报批评。
上述违纪单位要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监管,完善措施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公务用车司乘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约束,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各项规定。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审批备案制度、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节假日封存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在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务车辆的,应于节前或周五下班前书面上报市公车办。紧急情况无法及时报告的,应于节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将用车情况报市公车办。对于违规使用公车的临聘人员,如有违反,必须解聘。要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正风肃纪、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强决心,自觉改进作风,严格遵纪守规。市纪委监察局、市作风办将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一把手”的责任。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的关键环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娄底和涟源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摒弃观望心理、侥幸心理,从杜绝公车私用做起,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对自身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摆,并立行立改,切实纠正,以优良的作风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