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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对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上存在的奢靡腐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和要求。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实践中仍需坚持不懈的精神,通过各方的努力,为中央的这项清理工作保驾护航。
首先,要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批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之所以高薪聘用退(离)休官员,往往是为了借助退休高官们在长期仕途中累积下来的丰富人脉资源,从而达到自己的一己私利。因此,必须严格做好相关的审批工作。只有切实做到从严审批,杜绝权力寻租、权力黑色交易,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清理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其次是平时要严格监督好领导干部。为了杜绝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必须对领导干部们平日的工作表现进行严格考量和监督,从而在源头上防止该类领导干部为了个人利益到企业去滋生腐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要严格追究违纪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为了真正落实好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这一硬性规定,有关部门不光要管,还要管到底,要对兼职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实行严格追责,必要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借此形成一种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