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政府做出了对金河左岸土地进行统一征收的决定,但个别政府干部和百姓为了骗取政府的补偿,私搭乱建,俨然形成了一个“村庄”。此事经曝光后,金平县常务副县长舒春田表示,将按照政策进行征收,不合乎规定的一律拆除。对于干部参与突击建房的,将交由县纪委调查处理。
征收改造工作必然会涉及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标准完全是按照原有房屋的占地面积、建造成本等因素判定,云南金平县被征收户为骗领更多的补偿款,在政府实施征收改造前夕大搞“突击建房”,一夜之间冒出来一个村子,还真是骇人听闻。据群众反映这一切都是缘于政府干部带头搭建和被征收群众的盲目跟风。笔者认为,干部的“带头作用”是造成“突击建房”的根本原因,要解决此问题必须严厉惩治相关干部。
这不仅仅是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搞“突击建房”,目的很明确:骗取国家更多的补偿款。相比群众而言,政府干部对拆迁的相关规定要熟悉很多,对政府的拆迁动向和实施细则也能很好地把握,只所以敢搞“突击建房”,显然是看准了政府对拆迁补偿款的评定标准和发放流程,熟悉了相关的套路。这其实是利用职务之便钻了政策的空子,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仅有违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还是损公肥私的表现。
作为国家的干部,应处处以国家和百姓利益为重,然而,在不正当的利益面前,这些个别政府干部不但没出来劝说制止,而且还充当了损公肥私的主力,以至于因这此不良作风和行为的带动,群众盲目跟风,造成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试问,这样的干部怎配做国家的栋梁和先锋,怎会为社会事业发展做贡献。
通过“突击建房”来骗取国家补助的行为,云南金平县不是个例,这样的现象在其它地区肯定也会存在,因此必须引起政府部门高度警惕。首先要加大这方面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临时建房、骗领补偿的行为,全力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同时也要重视征收改造的其它环节,全面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政府对“带头违建干部”的调查和处理,充分维护了大多数被征收户的利益,保证了国家财产的安全,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表现。相信对这些干部的处理会起到强大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莫为了一己之私去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