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主业、主责,以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以反对“四风”为落脚点,坚定不移整肃作风,持之以恒重拳出击,以他律促自律,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形成牢记“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良好氛围,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动真碰硬,聚焦热点难点治理
着力整治“舌尖上的浪费”。严格执行涟源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坚持节约、务实,简化公务接待,明确规定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从事公务活动,接待单位有条件安排自助餐的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安排自助餐条件的安排工作简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酒。此外,还对陪餐人数作了规定,实行对口陪餐,一般不超过3人。通过不间断的对酒店订餐单和单位“三公”接待单的检查,有效遏制了使用公款在舌尖上的浪费。2013年以来,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9.2% 。
着力整治“车轮上的腐败”。为了坚决遏制公车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集中封存、定点停放。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务车辆的,须将值班车牌号、值班司机名单等于节前或周五下班前上报市公车办,由市公车办统一备案报市委作风办。紧急情况无法及时报告的,应于节(双休日)后上班第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将用车情况上报。仅2014年春节期间,全市共封存公务用车360余辆。同时,还对全市的公车进行登记,明确车牌号、车型、驾驶人、使用人、停放地点等,进行跟踪抽查,2014年以来,对顶风违纪的379人进行了处理,对其中20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长抓常新,推动教育警示全覆盖
涟源市紧抓教育预防,促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涟源市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反四风、做表率”主题廉政谈话活动;强化五项制度,加强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设“道德讲堂”。还通过电视台流动字幕、横幅、廉政展板等形式,宣传“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在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强化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组织村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将自己任职期间计划完成的重大事项和廉洁办事的工作纪律,公开向群众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述职述廉,接受村民民主评议。
常督实查,聚力整治查处实效
狠抓明察暗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执行规定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市纪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10个督查组,紧抓“四查”、突出“一重点”,“四查”即:查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娄底市委八条细则及本市八项规定的情况;查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查对群众反映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查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一重点”即:重点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执行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严格督查问责。市纪委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与市委作风办合署办公,组成10个督查组,开展交叉明察暗访和督查,强力推进正风肃纪行动,不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形式开展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告诫当事人;对发现查实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从严从紧从快处理,不手软,不护短。截止7月初,全市共对违反“八项规定”情况通报了8起,责成相关单位严肃处理,认真抓好整改;对8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384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提高了震慑力,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全市党员干部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