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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纪委重申并强调国庆期间作风禁令要求

双峰县纪委宣教室   胡锡德   2014/9/23 10:42:09【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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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双峰县纪委转发市纪委通知,重申并强调了国庆期间五个方面的作风禁令要求,即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畅通举报渠道,开展好明察暗访和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的重点检查,坚守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