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正确认识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辩证逻辑关系,三措并举,有效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在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上勇担当,当好表率。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彻底纠正重业务轻党风建设、重经济指标轻惩防腐败,重点推进干部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等,完善规范、制约、监督“人、财、物、事”四权运行的工作制度,使腐败行为在权力运行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不能为”。“一把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守土有责、主动担责、履职尽责,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既当主帅,又当主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抓好落实。完善“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和各项分值,做到定量考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科学评估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突出结果运用,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腐败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实行 “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三是在构建大预防格局上聚合力,做好协调。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全面聚焦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等方面的作用,既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切实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为构建大预防格局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