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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新凤:“学习党纪条规定 改进机关作风”

娄底廉政网     2014/9/12 11:21:2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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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讲廉政党课的形式进行党纪条规教育,这既是市委部署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市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这次组织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纪条规宣传教育,强化地税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入推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守各项党纪条规,彰显“法”的威严
    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地税是政府部门,是党领导下的部门。政治纪律是我们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大是大非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二是严守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有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三是严守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包括党制定的财经政策、财经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很多人出问题,就是在经济纪律上越了底线、踩了红线、裁了跟头。我们各级地税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严以律己,做到戒尺在握,警钟长鸣,远离诱惑,远离陷阱,只有这样,才能始终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贫、扛得过诱惑。不但要管好管住自己,而且要严格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牢记陈毅元帅的告诫:“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四是严守生活纪律。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品行,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决不是件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不能说只要工作干得好、有能力,生活上有点问题没关系。既要不失大节,也要管住小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不是倒在8小时的工作中,而是倒在8小时之外的生活中。因此,地税干部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情趣要健康。
    二、夯实思想道德防线,畅通“疏”的渠道
    舟必漏而水入,土必湿而苔生。大量事实表明,腐败行为的产生,行于外而根于内,内因也即思想、认识和道德发生偏差。社会道德是一种无形的社会力量,它一旦凝聚为公众舆论,或形成为风俗习惯势力,就具有一定的社会强制力,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制约腐败。运用道德手段,一要强化道德自律,简言之,就是以道德约束自我。要通过弘扬地税精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正确引导和培养干部职工每天做到“三实”、“三心”,这“三实”即努力工作,勤奋不止,每天让自已“充实”;清正廉洁,无私无畏,每天让自己“踏实”;光明磊落、襟怀坦白,每天让自己“真实”,这“三心”即要有爱民之心、廉洁之心和平常之心。只要干部职工能够按照以上所说见诸于行动,地税部门的政风行风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二要硬化道德他律。要推进道德的制度化,使之获得制度的强制力,要把对税收执法的道德约束转化为税收工作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充分引入社会监督,通过各种社会组织或者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媒,形成有组织的社会公共舆论,加大对税收工作的社会评价,监督税收执法,端正或改进税务行政,克服涉税腐败现象。三要优化道德环境。目前国家立法数量很多,但执行效果却不太理想,究其原因,是与注重立法而忽视社会道德建设有关。当前社会正处于经济体制双重转轨时期,加上市场经济与个人主义的结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现象,仅靠外在的制度约束,无法全面解决滥用权力和腐化堕落的问题。我们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心中有个“畏”字。西方人怕上帝,怕死了以后入地狱,信佛教的怕如来佛,怕一个生死报应,伊斯兰教也告诉崇拜者安拉无处不在,有个看不到的眼睛,看不到的手在主宰着,让人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怕字。我们地税干部,要知道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也要在心中立个“怕”字,有个“天”字,这个天不是神,不是佛,不是安拉,而是“民”。
    三、构筑监督制约防线,完善“控”的网络
    我们经常说,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真理。无数的事实说明了这一点。河北省李真的案子就是这样,他自已就说,虽说有人管我,但没人能监督我,也没人敢监督我。早在1995年的时候,就有人写信举报他收受价值60万元的“凌志”轿车,他的妻子准备携巨款移居国外。他说“谁敢揭发我,我就砸了他的饭碗。他自称是“党内个体户”,最后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还有一位海关关长,以权谋私,抵制各种警告,躲避各种监督,最后陷入犯罪泥坑,他在狱中的忏悔录中写道:“我是烧死在烟里,醉死在酒里,烂死在金钱里”,非常准确地为自已勾勒出一个自画像。这些例子启示我们,权力若失去有效的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我们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两权”的监督,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过程监控。一是要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是对地税内部系统实施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加强与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形成协调机制。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地税机关和领导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发挥家庭家属的助廉作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就是要让广大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懂得,关心和爱护干部不仅仅是党组织的事,也是一个家庭的责任,从而动员广大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守门员”,尤其是在发现领导干部有违纪违法苗头时,及时指出,帮助他们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在家庭及8小时以外的日常生活中,监督和促使他们做好廉洁自律。作为家属要帮助我们的领导干部算一算“政治帐、家庭帐、身体帐、经济帐”,干部行贿受贿、迎来送往、作风浮躁、贪小便宜,导致的后果必然是“散了家庭、伤了身体、断了前途,毁了名誉,少了收入”。因此,我们家属一定要意识到,干部的廉洁自律主要是依靠干部本身的素质与修养,但是家属的监督和引导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干部才能接受全方位的教育和监督。三是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继续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廉情预警机制,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全系统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分析研究,通过廉情分析和廉情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审计等部门和纳税户等对税务干部的监督,使广大干部始终处于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型的党内外监督之中,形成立体化监督的态势。
    四、严守责任追究防线,保持“惩”的压力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前提条件。实践表明,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从目前中央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拍苍蝇,打老虎”反腐战役来看,彰显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决心和鲜明态度,也再次证明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不论其关系多硬,不论权力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其警钟长鸣,如雷贯耳。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对任何违法违纪人员,也都要从严惩处,决不能手软,不仅要作出纪律处分,还要加大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力度,并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真正出了问题该立案的一定要立,该查的一定要查,该办的一定要办。坚决防止和制止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出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互相包庇的行为。要破除思想顾虑,认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在思想上“紧螺丝”,整改上“下猛药”,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带头出汗红脸,带头解决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执纪、严格执纪、刚性执纪。要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基础上,对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方面的问题,勇于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建立长效机制防线,严密“管”的体系
     依靠制度反腐是指在特定规则体系指导下的反腐败,它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其它反腐形式无法比拟的优点。除了党纪条规之外,我们还应当要具有制度思维、制度创新的自觉,结合地税工作的特点,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预警机制。要把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预警系统,作为制度反腐的信息来源和决策依据。要建立廉政预情网络,在检察、审计、信访、企业等单位设立税务廉政预情联系站,建立廉政预情直报点,组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为主的廉政预情观察员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要深入分析收集的信息,动态研究税务系统腐败行为的类型、形式、手法和发生的环节,为制度防范提供决策依据,以此提高制度反腐的科学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公众参与机制。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税收政策的同时,更要公开纳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要完善信访投诉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纳税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三是要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保障机制。构建保障机制是制度反腐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和完善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奖惩分明、准确到位的激励体系,保障制度反腐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的分量
    切实加强领导,是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地税各级党组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作为廉政防控体系建设的主体,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责无旁贷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解决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一心一意抓好业务,又要满腔热情带好队伍。一是要真抓。各级地税领导干部不能仅满足于传达文件、喊口号,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不能搞形式主义,光说不做,不然什么也抓不好。二是要敢抓。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之所以出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有的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管严了会影响关系,不好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这种错误认识,切实履行组织上赋予的管理职责,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和下级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批评,对消极腐败现象要敢于抵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查处,对不正之风要敢于纠正。对敢抓敢管,讲原则的要鼓励。三是要常抓。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抓住不放,务求实效。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和遵守各项党纪条规,加强约束,接受监督,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价值观,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努力为娄底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