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这是一次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的盛会,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盛会。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盛会。
“依法治国”,这是一个既古老又充满新意的课题,在我国古代就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主张,也有许许多多的关于法治的法律条文和法治理念,但是由于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那时的法治始终摆脱不了王治、权治、人治,当然无法达到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历朝历代的王法,皇帝的权利至高无上,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人民根本就没有当家做主的地位,人民惧法惧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建国初期,就制定了第一本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相继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发展,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立法进一步程序化,执法进一步严格,懂法、知法 、守法进一步普及,依法办事意识得到明显的加强。但是,不可否认,我们在执法、懂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在我们的身边,时常有不懂法、不守法、不敬畏法的现象发生:以身试法者有之,知法犯法者有之,以权压法者有之,以言代法者有之,宁信“访”不信“法”者有之,折扣执法者有之,等等,这些现象,是对法律威严的漠视,这些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特别是我们有的执法部门,变通执法,执法犯法,头顶国徽,见利忘义,藐视国家法律,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来。这不仅影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社会和谐,而且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党的形象、人民的合法权益。究其思想根源是权利在作怪,人治胜法治,法治意识淡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这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进入到深水区的关键时期,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这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发的需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举措,更是人民文明里程碑式的进步。
法治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