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纪办〔2015〕2号
关于印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纪委,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经市委、市纪委领导同意,现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娄底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摘编》及有关的辅导读物,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和战略部署,用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制定如下学习宣传方案。
一、党政“一把手”集中学。5月份,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为主题,组织给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机关各单位主要领导集中学习,由市委主要领导讲一堂专题辅导课。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以此为内容,给所在县市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作一次专题辅导。
二、班子成员专题学。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要将学习《摘编》作为主要内容,组织一次专题学习,采取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座解读、观看中央纪委专题辅导片、组织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
三、党员干部自觉学。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应做到《摘编》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进行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
四、纳入培训计划和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培训机构要将《摘编》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列入今年的教学计划和内容。组织部门举办的主体班和党员教育班、纪委监察机关举办的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和重要岗位廉政教育班等,要将《摘编》作为重要教材,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学习。
五、集中宣传。在《娄底日报》、娄底广播电视台、娄底新闻网、娄底新新网、娄底廉政网等市内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对各地各部门学习《摘编》的情况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对《摘编》内容分专题进行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等新媒体对《摘编》的学习情况进行宣传,为《摘编》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开展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开展学习《摘编》理论征文评比活动。举办学习研讨和心得座谈会,选取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摘编》的优秀心得体会文章,在《娄底日报》开设专版进行选载刊发。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学习《摘编》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习宣传《摘编》收到实效。市纪委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学习《摘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学习宣传《摘编》的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促进学习宣传的深入开展。
中共娄底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