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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业意识 抓好执纪监督

娄底廉政网   石瑶 阳刚 龙松兵 黄首记   2015/5/25 15:32:1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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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倪志铭就落实“两个责任”答记者问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对此,您是怎么理解的呢?
    
倪志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纪委作为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着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要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找准职能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把刹风整纪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首职要责”,集中精力把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抓紧抓实,把不该管的业务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要从严执纪,抓住“关键点”。要切实抓牢执纪监督这个核心,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忠实履职,铁面执纪。注重把握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和关键对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四风”顽疾、铁心惩治腐败,切实把监督执纪落落实实““两两个个责责任任””
书记访谈问责的责任担起来。
    
三要严肃问责,念好“紧箍咒”。强化责任追究是保证“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途径,必须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操作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严密完整链条,并严格加以执行。对党委及班子成员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坚决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记者:请您谈谈涟源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倪志铭:一是主动担当,积极协助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我们以市委名义,在娄底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涟源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10项主体责任和纪委8项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了市委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2014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9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问责处理31人。二是严整“四风”,着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我们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一整套作风督查问责办法。2014年,查处并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6批次564个,其中党政纪处分54人。通过持续的正风肃纪,我市在第二次全省市直机关作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前进了25个名次;52个“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督察组所督查的8个县市区中是最好的。
    
三是抓早抓小,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2014年,涟源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020件,同比增长37%,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17件,立案数是2013年的3.5倍,给予党纪处分177人,政纪处分134人,其中科级干部23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案件查办工作创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以来的最好成绩。
    
四是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执纪问责震慑力。我们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职责定位,有选择性地开展重点监督。2014年,我们对83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出督办函3份,追缴违纪资金92万元。开展了乡科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集中评议活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促进“一把手”廉洁从政、正确用权。开展了行政相对人测评活动,效能监督触角向基层站所延伸。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全市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学习考察费用分别减少22.1%13.5%30.5%。组织开展了“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进百企解难题”活动和集中整治“三强、三乱”行为专项行动,协调处理涉企矛盾120起,刑事拘留4人,治安拘留22人,为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施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记者:针对省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文件,涟源市将如何贯彻落实呢?
    
倪志铭:201412月份以来,省委先后出台了“一意见一办法”,进一步明晰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责任边界,特别是全面细化了实施责任追究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措施刚性,追责严格,这充分彰显了省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坚定决心,也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在落实过程中,我们将以动真碰硬、真抓严管的态度和决心,用好用足这个“撒手锏”。
    
一是拧紧“总开关”,以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我们将通过会议、培训、宣讲等方式,对“两个责任”做到逢会必讲、汇报必听、督促必问。利用开辟专栏、电视访谈等形式,让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体会、谈思路、做承诺,以此提升认识、凝聚共识,营造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硬约束”,以明晰责任界线抓落实。2015年,我们将全面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倒查追究等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明晰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界线,助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用好“撒手锏”,以严格责任考核抓落实。我们将抓紧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细则。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年中督导、年度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实地调查等方式,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不好、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以追责倒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