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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国:化压力为动力,打赢国企反腐攻坚战

三湘风纪网   黄建明 张敏 龙源 文/图   2015/6/30 10:38:0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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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黄兰香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29日,全省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副省长黄兰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省属国企更加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企业工作总体布局,实现“抓企业发展”与“抓党风建设”并重。

纪委书记排名变化折射从严治企“新常态”

去年,省纪委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室联系省属国企。今年1月,在十届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省委对省属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各企业针对突出问题查处各类案件60多件。大力正风反腐、全面从严治企成为全省新常态,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为此,我省首先从全面落实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入手,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认真加强组织领导,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干部选用,规范权力运行,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过去,有的企业认为生产经营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副业”、是“搭头”。从《意见》明确的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班子排名”和“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这些新变化,折射出从严治企的新思维和新常态。

《意见》要求,党委(党组)要支持纪委(纪检组)监督,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可由党委(党组)副书记担任,专职从事执纪监督问责,不分管或联系与监督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由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担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其在党委(党组)内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前。

为防止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家业”、“靠山吃山”或“面上干工作、底下揽私活”的行为,《意见》强调,党委(党组)书记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推动、当好廉政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严禁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监督,带好班子队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担当分管责任,带头廉洁从业,履行管教职责。

明确查处重点,权力“任性”要挨“板子”

中央指出,“坚持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意见》要求,企业纪委(纪检组)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其他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

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的企业损失,责任人往往会以“交学费”为托辞轻描淡写。今后,因权力“任性”导致的企业受到损失,不但当事人要被追责,还要出具损失报告,以量化的数据作为追责依据。《意见》要求,加强对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按照规定出具资产损失调查报告报企业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

《意见》要求,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案件查办,并强调重点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关键领域的案件,以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管理人员违纪案件。

为给企业纪委营造更宽松的工作环境,《意见》赋予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阅、复制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和有关台账、原始凭证的权利,对涉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在企业的监督工作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监督总责,参加或列席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等相关工作。在查处违纪当事人的同时,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不力薪水要“打折”

为强化工作保障,全省各企业要实行企业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责任人,各企业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工作机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等实行“签字背书”,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开展督促检查考核。上级党委、纪委、业务主管部门要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年度考核、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

积极探索省属企业纪检机构、纪检干部管理办法,落实案件查办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两个为主”, 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样对企业纪委书记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享受薪酬待遇、轮岗交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和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划定“双黄线”,严防“一波改革伴随一波腐败”

黄建国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中,省属国有企业没有“特殊论”,严格的管理和严密的监督,是提高企业运营质量、提升发展后劲的根本保障,是国有企业始终动力强劲、永不变色的根本保障。当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把制度定好、把规矩立严,划定“双黄线”、上好“铁夹板”,防止“一波改革伴随一波腐败”现象,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好,化压力为动力,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黄建国指出,要始终突出纪律规矩建设,许多国有企业经营者不但是一个国家公民,首先还是一名党员干部,是接受国家委托从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把党的职务摆在第一位,把党的观念摆在第一位。要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有效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省国资委纪委、各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加大问题线索的核实力度和纪律审查力度,形成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要将对省属国有企业的巡视作为巡视工作重点,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做到省属重点企业巡视全覆盖。加强企业纪检机构建设,凡设党委(党组)的省属企业要一律设纪委(纪检组)和监察部门。实行“一案三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要严格追究党委和纪委的相关责任。

黄建国强调,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生产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正风反腐与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正风反腐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把正风反腐与完善企业治理结合起来,将正风反腐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切实把党风廉政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黄兰香指出,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三严三实”教育,坚决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切实抓好我省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上,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八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作了交流发言。省纪委、省国资委、省政府派驻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省属国有企业、省属参股国有企业、中央在湘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黄建明 张敏 龙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