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的罗俊生,曾经在38岁时就获得中国医疗行业最高奖项“中国医师奖”,但他从不掩饰对名利的渴望,办公桌上摆放着“马上封侯”雕塑。担任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面对药商与医疗器械商,罗俊生吞下一笔笔巨额“回扣”。2011年,医院购置设备花费上千万元,而罗俊生的“回扣”就高达整个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7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医疗腐败案件已经成为一个个沉重的热门话题。2013年查处的福建漳州医腐案,市直区县73家医院全部涉案,全市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几乎全军覆没,退赃金额高达2049万元;前不久曝光的“双百院长”王天朝腐败案,10年间受贿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如今,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回扣”“手续费”“红包”等现象成为心照不宣的“公开秘密”,医疗腐败在一些地方可谓是“创意”迭出。一是吃药品回扣,在医药购销中接受药厂、经营企业、医药代表的所谓“营销”费用,或是在诊疗过程中不顾病情乱开处方;二是小病大检查,拍了X光片,还要照“B超”,照了核磁片,还要照“CT”,甚至连艾滋病化验都不放过;三是随意哄抬药价,同样一种药比外面药店要贵上几倍甚至十多倍;四是索要贿赂,什么专家点名费、“请外医”红包费等不一而足;五是乱收费,一些医院为了创收,把医生都“变”成“专家”,变相收取挂号费。此外,还有工程基建环节、人事调动和证件办理环节也是腐败高发部位。
更让人忧心忡忡的是,一些医务人员竟然认为收受处方回扣费是理所当然,是遵循“行规”,根本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你拿我拿大家都拿”的“从众”心理驱使下,“医疗腐败”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甚至成了少数缺德医务人员的“生财”之道。在医疗腐败高发易发之下,医生为“创收”开大处方、过度医疗,而老百姓有了病却不敢求医、不愿上医院。医疗腐败就这样成了“看病贵、看病难”的幕后推手,为医患关系紧张而不断“火上浇油”。
医疗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必须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行风案件,传递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治理医疗腐败的坚强决心。让类似罗俊生、王天朝这样的“蛀虫”为其腐败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治理医疗腐败,是一项关乎民心、关乎民生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敢抓“一时”、常抓“长远”,更要善抓“落实”,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一是要大力改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切断卫生行政机构同医院的利益链条;二是要实行医药分家,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医药的权力;三是要对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网上招标,提高医药采购透明度;四是要出台具体的服务规章,严格控制医生的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生的处方情况进行抽查分析;五是要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究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招标等方面的问题以形成震慑。与此同时,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监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注重强化医风医德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服务貭量和道德水平。 (吉首市委党校 陈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