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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辆年检”打打预防针

三湘风纪网     2015/8/14 9:33:3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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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3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孔防军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上至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下至普通民警等8名公安人员涉案,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贿赂相关工作人员,10万辆次“病车”通过检测。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就曾利用车辆检测站狂赚2200万,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宏强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车辆年检、发放驾照、机动车检测,在车辆管理部门一系列权力笼罩之下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车管所也因此成为腐败高发地。汽车年检,也是最被利益缠绕的年检,不仅流于形式,在整个年检环节巧立名目,牵扯到公安、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地下灰色利益链。在这些行业里,对一些所谓“很不听话”的对象,年检制度就是成了他们不可逾越的鸿沟。
在笔者看来,车辆驾驶与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不合格车辆理应淘汰。车辆“年检制”,从理想效应看,车辆年检的是检查车辆主要技术状况,使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同进也能对驾驶员予以一定监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从而保障交通安全,保障驾驶员、他人的安全,以及他人财产安全。
当然,上述理想效应要成为现实得有个前提条件:“车辆年检”别流于形式。如何保证“车辆年检”不流于形式呢?
其一,要杜绝垄断使检车站成牟利温床。车辆年检的初衷是为了确保车辆安全性,但有些检车站已经沦为牟利的一种形式。正常高龄车问题多发,最需要严格检验把关,但在有些站,找关系、多收钱就能过关,反而给道路安全带来威胁。而且检车站的审批受政府部门严格控制,实际上具有很大的垄断性,由于缺乏竞争,检车站门难进、脸难看,便民意识薄弱。
其二,要适当延长年检周期。检车制度取消无益,但要适当放宽年限,并出台针对不同车辆的年检要求。五六年内的私家车故障检出率其实非常低,因此应该适当延长年检周期,比如6年以内检一到两次,6年-10年每两年检一次。而对于运营车辆和保养不到位车辆,则要提高年检密度。
其三,可适当允许4S店办年检业务,但必须有倒查机制。过去车辆年检只能去为数不多的官办检车机构,现在车主可以自主选择。这样的市场化改革并不到位,需更多的社会化机构能够承担检车职责,彻底破除少数检车站垄断的局面。当然,如果允许4S店和汽车维修站开办年检业务,很重要一点是建立倒查机制,如果因检验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要追究检验机构的责任。如果没有倒查机制,就算是国家指定的少数几家检车站,也不一定能保证没有猫腻。(临武县纪委:罗若男  黄瑞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