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8点30分,娄星区拟提拔对象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准时举行, 61名拟提拔对象参加了考试。考试涵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其它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构建娄星区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促使领导干部认真掌握廉政知识,强化廉政责任感,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娄星区委于2011年9月制定了《娄底市娄星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制度规定,娄星区新提拔职级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为同级领导职务人选、新任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人选在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必须通过廉政知识考试才正式任用,考试成绩及格者,可以正式任职或担任职务;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一次,成绩及格后再正式任职或提名任职,若成绩仍不及格,不予提名任职。(娄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