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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娄底廉政网     2015/9/23 10:22:29【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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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纪发〔2015〕  号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秋、国庆临近,纠正“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为贯

彻落实王岐山同志“8 .17”讲话、湖南省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省纪委先后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湘纪发〔2015〕5号)和《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湘纪办〔2015〕12号),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作了周密部署,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中秋、国庆前后,认真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两节”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及早入手、提前预警,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二)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手段,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公安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参赌涉赌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加强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并移送涉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线索。公务车辆主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重点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市纪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县市区纪委、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在新闻媒体上开辟相应专栏,针对“四风”新动向新形式点名曝光典型问题,通过多种平台和途径,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节俭过节,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坚决防止以高价月饼为代表的“四风”问题反弹。

(二)畅通监督渠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再次公布“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市纪委举报电话:0738-12388、0738-8313665,举报网站:http://www.ldlz.gov.cn(娄底廉政网)。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四风”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或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经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凡经省纪委反馈并查处的,加倍扣分。同时,加大“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各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对“两节”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并与问题线索汇总表(附件)一起,于1 0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的要及时上报。联系人:王娴,联系方式:0738-8230415、8212597(传真),电子邮箱:ldjwdfs@sina.com

附件: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汇总表

    中共娄底市纪委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