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娄底市采取过硬措施,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42715.2万元,比2013年的58762.26万元减少了16047.06万元。今年1至10月“三公”经费支出27634.32万元,比2014年减少15080.88万元。
娄底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娄底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务行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优先安排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重点支出。预算未作安排的一律不开支,超预算的一律不开支。继续沿用2014年单位公用经费标准,即在原市定标准上统一压缩3%;压减金额554万元;对单位专项支出的业务经费进行压缩,统筹用于津补贴发放,具体标准为2014年津补贴提标部分的60%,合计压减4502万元。通过清理整合,共取消政策到期或任务已完成的专项资金22项,金额10566万元;压减专项资金67项,压减金额达9675万元。
娄底市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提倡对口接待,食堂就餐,控制陪餐人数。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改革,对市直机关超标、超编公务用车进行了清理,将市农办、市畜牧水产局、市交通局等单位的36台超标、超编公务用车公开拍卖,所得 445.4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015年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做到了全覆盖; 2014年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单位都已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使各项支出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保障。 (黄首记 旷佩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