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巨野县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其中有一则是,2015年11月16日,巨野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到县城了解苹果价格,在某水果副食超市聊天时,魏衍顺吃了一个苹果没交钱。随后又进入另一家超市,老板送给魏衍顺一个苹果当样品,没有交钱。根据规定,县纪委对魏衍顺诫勉谈话处理。
纪委通报违纪、腐败案件,按理说收获的都是雷动的掌声。可在这则新闻之后,跟帖中却吐槽声一片,有人质疑这是小题大作,有人批评当地纪委该管的不管,还有人说这是用高射炮打蚊子……
事实上,看到类似“官员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交钱”“一脚油门的事”这样的问题被地方纪委煞有介事地通报处理,但不少民众身边同类型、尤其是比这样的问题更严重的情况,依然还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甚至被宽纵,包括问题官员神速复出、被处理的干部异地升迁。“抓小放大”,是公众在面对“小腐”官员被通报新闻时最焦灼的情绪。并不是说,公众同情被处理的违纪官员,而是希望能像处理小腐败、小违纪那样的高标准、严要求,严肃查处比他们更严重的违纪违法、不作为和乱作为。
八项规定的实施过程,伴随着不少的观望、疑问甚至抱怨。严打公款吃喝、公职人员违规违纪,可能比查处腐败大案还要严峻、还要艰难。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多个场合提及反腐的标本兼治问题,“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目前对小的、不那么起眼的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处理, 所遭遇到的某种同情,更说明反腐需要深入推进、催生制度化的监督和制衡。对腐败心生同情,甚至整个社会趋之若鹜,这正是需要制度化反腐予以根本性改良的社会土壤,也是超出个案价值的反腐真义。腐败的事,没有小事,对腐败的“零容忍”会让官不聊生,但却一定是国民之福。(江永县纪委 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