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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年关”当“敛关”

三湘风纪网     2016/2/2 9:28:22【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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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连续四周通报417起问题的盘点。盘点显示,近三成问题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对此,中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春节临近要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年关更要守‘廉关’。
我国是礼仪之邦,大至红白喜事,小至过个节日互相走动一番,正常的往来无可厚非。但当普通人之间礼尚往来,却被别有用心的人瞄准这个机会,把春节当成了拉关系的契机,把正常的人际关系变成了金钱关系。比如,以“给压岁钱”、“送土特产”、“办年货”等形式,到领导干部家登门造访,实则是通过联络感情,通过送礼行贿,蜕变为一种投资,一种交易,以便以后从“拜年”中得到好处。由此可见,对于广大领导干部,年关是一道坎,要过好这道坎,就要牢牢把好“廉关”,莫把“年关”当“敛关”。
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然而,反观近年年关之际“廉关”失守事件,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既有个别领导干部认识产生偏差,认为逢年过节,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坦然待之;也有思想放松警惕,以为亲朋好友及下属,只是联络感情,不会另有所图;更有侥幸心理作怪,心想年关年关,又有谁人监管?为此,防止年关失守,单靠干部自律远远不够,需要加强倡廉教育,加强权力的约束,强化监管,加大处罚的力度,或许能为守廉把好第一道“关”。
“干部廉不廉,要看节和年”。在“年关”已成为考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否过好“廉关”的试金石当下,希望所有监督执纪部门能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要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更希望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能坚守“底线”, 慎用手中权力,以那些栽在节日腐败上的贪官为戒,莫把“年关”当“敛关”,别让“廉关”在年关失守!(通道县纪委宣传部  石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