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娄底廉政网     2016/2/19 9:05:50【字体: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三论贯彻落实市第四届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

“突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市第四届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龚武生强调:今年要重点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把正风反腐压力向基层传导,责任向基层强化。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这些论述和部署,蕴含着深厚的民本情怀,彰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必将为正风反腐带来新的强劲动力。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一大批“老虎”“苍蝇”落马,社会风气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改善。不容回避的是,现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雁过拔毛”等不正之风,成为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推出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村的投入不断增加,下拨到基层的涉农资金面广量多,一些基层干部看着“眼红”,有的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把罪恶的手伸向了惠农资金,连百姓的救命钱都敢贪敢占。对此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贪腐猛于虎。基层干部天天直接面对群众,一旦贪腐,其行为不仅败坏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而且直接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刺痛了人民群众的心。
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需要立足群众需求,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抱怨最多甚至被逼无奈上访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要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克扣财物、拖欠钱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违纪行为,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需要深入开展基层信访举报积案集中化解工作。督促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财务清查,实现县乡纪委对村级财务问题执纪问责“零放过”。加强乡、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探索推行村级“零接待”制度。推动乡镇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实行五保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事项公开到村组。
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既要下猛药,也要治病根。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是关键所在。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针对“微腐败”的特点,要对症下药,在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从而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权力健康运行,让干部干净干事。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肩上的担子不轻,承担的责任很重。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才能带领群众一起创造幸福生活。广大基层干部也只有自觉增强廉洁意识、法治意识,积极改进作风、依法依规办事,才能挺起共产党人的脊梁,成为群众信任的带头人、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