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反“四风”的关键节点。今年除夕前夕,不少纪检监察机关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形式和手段,纷纷推出原创内容,在烘托节日气氛的同时,重申廉洁纪律。一改过去说教的面孔,给人们带来了一种新风,赢得了党员干部们的好评。笔者为之叫好!
古人云:“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地整风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节日防腐”成为一大亮点。去年中秋国庆,狠抓公款送月饼、送大闸蟹、送节礼;元旦前,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和明信片、年历等;今年春节前,明令禁止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这些“禁令”,如一盏盏明亮的“红灯”,给了可能出现的节日腐败以强力警示,是纪检监察机关倡导文明、节俭、清廉过节的有力举措。“不日新者必日退”,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万事万物都处于瞬息万变之中,纪检监察机关紧跟时代节拍,与时俱进,纪检监察新媒体已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宣传阵地。
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新媒体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重要集散地,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达到90.1%。在互联网的深度普及下,移动互联网时代已全面开启。在如此庞大的受众基数面前,纪检监察系统利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拓宽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范围、收集社情民意可以说是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身处网络新时代,就要积极用好新媒体。一方面,新媒体受众广、传播速度快,受众更偏好于短平快的碎片式阅读,正是利用这些特点,纪检监察新媒体这次出招采用的是将廉政文化与简短的寓言故事、漫画等融合起来,保证受众阅读愉悦感的同时宣传廉政文化,优化了传播效果。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发展使“千里眼”近在眼前,网民有了发声渠道,网络监督日益被人们所熟知,作用也逐渐凸显,利用纪检监察新媒体这一平台对公职人员进行网络监督,既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也提高了群众反腐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道在日新,艺亦须日新”。在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深刻变化的今天,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砥砺奋进,不断构建新格局、抢占新阵地、涵养新能力,通过新媒体这一平台,纪检监察工作必定能与时俱进,彰显出生机活力,让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悄然更改。(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