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在会议中指出,各级党委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引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
“十三五”蓝图已经绘就,在此期间,世界经济仍然处于复苏期,中国经济处于“叠加期”、转型期,有很多发展难题需要破解。面对发展难题,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改革意味着破旧立新,革故鼎新。在改革中,由于触及旧的社会形态或某些人的私利,必定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坐望围观。那些敢于创新、勇于奔跑在前的干部,也是敢于突破旧制,树立新思维的“领头羊”。在改革创新的起步阶段,先试水者就意味着承担风险。因为是在摸索中前进,就难免会有失误、犯错的时候,这样就会给那些还守望着旧形态的人可乘之机,对“领头羊”的一时失误而大势渲染,穷追猛打,妄图阻止改革前进的步伐,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此时,组织的宽容和理解,就尤其重要。作为干部党员的“娘家人”,要大胆为他们撑腰作主,当他们的“靠山”。对他们工作中的失误时, “娘家人”要审时视度,敢于主持公道,敢于碰硬,顶得住压力及时站出来为他们撑腰,让他们有信心有勇气冲破阻力,勇往直前!
但是,所谓组织的“容错”,并不是一味地退让,让大家有恃无恐。笔者认为,我们应做好三个“区分开来”:一是把在推进改革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二是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是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保靖县纪委 谢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