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正风反腐力度不变、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为更好地领会中央精神,进一步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近日,娄底市纪委编辑《正风肃纪典型案例摘编》免费发给党员干部学习。今天,娄底廉政网为大家转载违反“八项规定”部分典型案件,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违规公款吃喝
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黄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0月,黄强从甘肃省电力公司调离前,分3次举行送别聚餐,共有47名在职员工参加,合计花费7549元,由下属单位公款支付。调查期间,黄强退赔了聚餐费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给予黄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株洲市天元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童举纲,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石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2月17日中午,童举纲率下属在天元区“晴溪庄园”宴请石强,石强等人在就餐时不同程度饮用了白酒,宴请花费公款3775元。株洲市纪委给予石强、童举纲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2名参加公款宴请人员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参加公款宴请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新化县农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歆违规接受吃请娱乐问题。2015年5月7日,彭歆在下乡扶贫检查工作过程中,两次接受村干部吃请,并违反规定进入娱乐场所公款消费,接受异性陪酒、陪唱。5月12日,新化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彭歆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新化县纪委决定并报新化县委批准,给予彭歆开除党籍处分。
(二)公款旅游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副区长赵海宏等人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问题。2014年12月,由赵海宏带队,鼓楼区干部一行10人赴广西桂林考察城市管理工作。出行前,赵海宏等人委托旅行社制定了考察计划,并擅自改变考察路线,延长考察时间。10天行程中,仅半天用于公务考察,其余时间在广西、云南、贵州多处景点旅游,人均旅游费用7800元,由旅行社垫付。调查期间,赵海宏等人支付了旅游费用。开封市纪委给予赵海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加旅游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栓记、区政协副主席刘军民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区委书记魏培仕、区纪委书记刘芳进行诫勉谈话。鼓楼区纪委给予其他7人党内警告处分。
张家界市慈利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17日至18日,慈利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皇甫銮罡,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谭继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覃文平等11名干部职工以学习考察为名,分两批赴南岳、凤凰古城风景区参观旅游,公款报销费用1545元。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主持全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万迂杉及皇甫銮罡、谭继承、覃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有2人因未到景点游玩,免予党纪处分,所报销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娄底市娄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公款赴台湾旅游问题。2010年6月、7月,娄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两批赴台湾旅游,共开支390585元,人均开支8310元。2012年元月以虚假的涟双线路面维修工程项目支出冲抵赴台旅游费用。娄星区纪委给予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支部副书记钟平,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黄湘文,副局长朱海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书记周映导、副局长陈志及有关工作人员韩玲、李杰、梁建强、刘永彬、龙赛清、张凤秀党内警告处分,所有旅游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邵东县交通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罗从心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2月2日,罗从心到邵东县水东江镇检查工作结束后,用公车将在衡阳县集兵镇吃喜酒的妻子罗艳梅、姨姐罗建云、姨妹罗小珍从衡阳县接回邵东县。邵东县委给予罗从心免职处理,邵东县纪委给予罗从心党内警告处分。
涟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梁济青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2月9日下午,梁济青将“湘K9212警”警车借给涟源市治超办张某使用,张某驾车行驶至长韶娄高速公路桥头河收费站时,因收费问题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梁济青作为公安干警,违规将警车交给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驾驶,其行为违反了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涟源市纪委给予梁济青行政警告处分。
冷水江市城东学校校长梁积林违规驾驶公车并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五一”期间,梁积林两次驾驶公车湘K5CD19前往涟源市看望其受伤的母亲,事后他主动向单位财务室上交360元车辆使用费。该行为违反了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冷水江市纪委给予梁积林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规建设楼堂馆所
盐城市水利局原局长罗利民、副局长何玉良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罗利民、何玉良以建设城市防洪管理用房为由,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建设包括客房、练歌房、健身房、乒乓球室、浴室、餐厅等功能的招待用房。罗利民、何玉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对招待用房进行整改。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以来,该镇以消防安全考核、城市管理等专项工作奖金名义,将下拨的工作经费予以发放,共计1000多万元。镇党委书记杜伟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镇长刘宗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镇纪委书记丘立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工作岗位;其他14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退还违规发放的各类奖金。
湘阴县发改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4年以来,湘阴县发改局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贴3次共计77500元。湘阴县纪委对县发改局局长李军良予以诫勉谈话,给予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杨岳章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发改局将违规发放的福利补贴收回并上缴国库。
双峰县委政法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年底,双峰县政法委违规发放津补贴19020元/人,同时,双峰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黄为于2014年6月带队外出考察时,擅自改变考察行程。2015年1月,娄底市纪委给予黄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双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他责任人员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交财政。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长沙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刘诗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6月18日至20日,刘诗题多次违规接受企业负责人请吃,收受现金红包3000元、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1张、“和天下”香烟2条。刘诗题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正处级干部肖石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0年,肖石林在任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雨湖、平政、湘江、中山、岳塘、板塘六个房管所和白蚁防治所工作期间,多次收受主管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春节红包礼金合计人民币4.5万元。调查期间,肖石林主动交待了自己的问题,并将收受的红包礼金全额上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重庆市忠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谷兴华大办丧事收取礼金问题。2014年7月,谷兴华因其母亲去世,在老家忠县新立镇海珠村操办丧事。谷兴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邀请有关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在丧事现场附近开辟临时停车场并沿途设置道路指示牌,安排县工商联职工指挥来客车辆、设置收礼台并收取礼金,合计收受乡镇商会、县工商联职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礼金29100元。忠县纪委给予谷兴华党内警告处分,忠县县委免去其职务。
宁乡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朝晖大办其父寿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月25日,刘朝晖为其父亲刘望军在宁乡县老粮仓镇长田村老家操办70岁寿宴,邀请了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县安监局的同事、园区当地镇村干部、园区工程老板,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60400元。宁乡县纪委给予刘朝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张家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万红、张家界监狱生产指导科科长杨成违规操办母亲寿宴问题。2015年5月7日,杨成与其兄杨吉波(万红丈夫,非国家工作人员)等人在张家界市某酒店为母亲操办80岁寿宴,设宴席46桌,杨成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14600元,杨吉波、万红夫妇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27400元。万红本人虽没有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寿宴,但在知晓家人违规操办后,未及时制止和向组织报告,还向单位请事假参加了寿宴。万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杨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股股长李涛违规操办寿宴问题。2015年1月3日,李涛与其兄妹为父亲七十岁操办寿宴,收受亲戚以外的煤矿老板4000元贺礼。2015年3月,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给予李涛行政记过处分。
(八)违反工作纪律
岳阳市君山区监察局副局长邹羽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7月27日,邹羽在对举报2014年君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舞弊行为的调查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严,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并在区纪委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君山区监察局决定,给予邹羽行政记过处分。
沅陵县凉水井镇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1月9日下午,沅陵县凉水井镇干部职工全修海、刘道锋、汪利民三人在该镇司法调解办公室打“跑胡子”,被怀化市委政法委暗访组发现,沅陵县纪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凉水井镇党委委员邓飞波发现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打牌但未制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沅陵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娄星区统计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宇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未经组织批准,陈宇辉违规在娄底市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兼任顾问,兼职取酬共计77682元。2015年3月至6月,陈宇辉为躲避经其借款给华鑫公司的部分债权人,长期没有正常上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娄星区纪委给予陈宇辉开除党籍处分。
(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副部级)等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问题。2014年4月5日中午,董军与时任西安市副市长张宁等人,在西安市一民营企业的餐厅聚餐。此次聚餐菜品由该企业的厨师制作,菜品采购成本价共计3117.6元,由该企业购买。聚餐用酒是该企业老板个人提供的3瓶2000年购买的普通茅台酒。董军虽事先提出不要到私人会所的要求,且只是短暂参加聚餐即离开,但其到达聚餐地点后,未提出异议,也未对张宁等人在此参加聚餐予以制止。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董军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给予张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十)违规参与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南航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纤等人公款打高尔夫球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刘纤与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方副总经理张众和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林庆彤等人多次组织并参与公款打高尔夫球活动,其中刘纤参加4次,共计消费7128元;张众参加3次,共计消费4950元;林庆彤参加5次,共计消费3949元。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给予刘纤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张众、林庆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健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李健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到北京北湖九号商务酒店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球53次,到北京奥园体育俱乐部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球17次,以上打球费用共计5.06万元,李健均未支付。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李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福建省武夷山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春松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林春松违规持有武夷山某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长期以远低于会员价参与打高尔夫球活动,特别是在福建省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之后,林春松改用他人名义持有会员卡继续打球。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林春松在该俱乐部打球163次,其中工作时间打球12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会员卡充值1.39万元。经南平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林春松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