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工商局党组印发《关于明确机关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的通知》,明确16名同志为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这是在新形势下该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新举措,旨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靠几个人单打独斗”的问题,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与浓厚氛围。
市工商局科室联络员的设立有明确的原则和程序,3人以上(含3人)科室单独设立1名,2人以下(含2人)科室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合并设立1名。在各科室申报的基础上,由局党组最后研究确定。依此,该局在23个科室中共设立16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
为了充分发挥好联络员的作用,该局明确规定了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即组织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定期向局纪检组、监察室通报科室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抓好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工作,配合局纪检组、监察室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定期报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字资料等。同时,为了调动联络员的积极性,该局规定,每半年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各联络员的工作进行一次督查、评议,年底进行考核评比,对评为优秀等次的予以表彰奖励。(通讯员:段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