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地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查处,随着中纪委、省纪委对大量相关案例的通报,广大群众拍手称快,纷纷表示大力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有效提升了群众反腐倡廉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因“雁过拔毛”而受到调查、处分被通报的案例日益增多,因“雁过拔毛”而受到处分的基层干部每年更是以千计算,现在各省市一个月查处的村官或乡镇基层站办所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例甚至超过十八大前全国一年的查处数。
长久以来,部分基层干部利用在资金拨付、审核批准、经手管理、验收项目、信息灵通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极力为自己或家人、家族捞取利益的行为广为群众所诟病。在不少地方,“村里有人好办事”成为基层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百姓心有怨愤却也不得不习以为常,以致见怪不怪。
农民以耕种为生,在中央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村民种田的良种和意外保障上予以支持时,某些人借机套取或虚报良种补贴和农业保险理赔;国家支持林业发展鼓励农民退耕还林、种植经济作物创收时,某些人千方百计骗取国家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或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甚至连油茶复垦肥料补助都要分一杯羹;当困难群众遇到生活或居住困难,中央下拨资金予以补贴救助时,某些人利用自己的信息和申报便利冒领、优亲厚友低保指标或救灾款、截留骗取扶贫建房、危房改造资金;如果当地正值土地开发,某些人虚报项目套取、私分补偿款、贪污征地补偿、违规收取劳务费、截留集体收入……。可以说,只要是有钱“流”过的地方,不管多少,都有手伸出来染指!
自十八以来,中共中央频出举措大力整肃贪腐、整治“四风”,高举反腐旗帜,打虎拍蝇成常态,并将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以及市县相关职能部门等单位和个人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涉农、民生、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的查处纳入专项整治。如此,平常老百姓站在家门口看到查处蝼蚁激浊扬清成常态。
事实上大力整治蝼蚁毫不逊色于对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的查处产生的积极意义。毕竟周永康长啥样,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但村(社区)支书主任秘书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等领导干部,就算不天天见面但时不时要打交道,他们的为人和做事作风以及党性、党风,群众那是清清楚楚的。说白了,在普通群众眼里,村(社区)官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领导干部们的所作所为就是党风就是政府的作风。
大力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是党和政府应群众呼声、顺历史潮流的一个明智举措!
只是,纵观近期纪委关于多个“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例的通报不难发现,对于已查明存在吃拿卡要、或截留或贪污或私分或骗取或套取国家、集体资金或冒领、优亲厚友救灾款及低保指标等等以权谋私行为的村(社区)支书主任秘书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们,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留党察看一二年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或开除党籍处分诸多,却鲜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对于这样的处分,普通百姓多认为党和政府在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时有“捂盖”之嫌。
我国现有人口十四亿,中共党员八千多万,具体到一个村(社区)或一个单位而言,其中的党员并不多,所以对于私心严重、不时与民争利与国谋私,时刻打着自己“小九九”的违纪违法基层党员干部的处理,多以党纪处理难掩“关起门来批评教育了事”“捂盖”“护短”之嫌。
再者,对于某些人而言,“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留党察看一二年处分”“开除党籍处分”根本不是个事;对于党外的许多百姓而言,这样的处分“有”跟“没有”一个样。“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也罢,“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一二年”“开除党籍”也罢,这样的处分,咋一看来,“党员身份”好似还成了一个档箭牌:犯了错、违了纪甚至违了法,只要事不特别严重、数额不特别大,“警告”“ 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还真成了了难的板子,只是这样的板子,于人于已不痛不痒罢了。这样的处分相比群众的期盼,真的还是轻了
整治“雁过拔毛”,面广还要深!
对于“大雁”飞过“毛”总要拔几根的党员干部,思想上私欲过深,无有正确的价值观,无有为民谋利的公德心,无有为党为国分忧的责任心。对于这样的党员干部固然要教育要拯救,但更要惩戒。处分不是目的,而在于整肃、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固既要九洲齐唱“谁拔过雁之毛,组织就拔谁之毛!”,对“雁过拔毛”的典型腐败人员更要纪、法双管齐下。
党员身份绝不能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挡箭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受到纪检部门的调查和处分,更要受到每个普通大众犯错后都要承担的司法机关公正严明的处理后果。
唯有如此,“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其党员有着比普通群众更高的要求”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唯有如此,基层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站所等基层党员干部伸手才有所畏忌。
唯有如此,再多的“大雁”飞过,也不会再有那么多肆无忌惮的手抢着去拔“毛”!(娄星区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