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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务必远离毒品

娄底廉政网   冷水江市纪委:曾一   2016/7/6 17:06:4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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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陷越深的堕落

——公职人员务必远离毒品

“我庄严宣誓: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与毒品作坚决斗争!从我做起,以抵制毒品为荣,以吸毒贩毒为耻,牢记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在“6.26”国际禁毒日这天,冷水江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新行政中心广场红旗下,头顶烈日,举起右手,庄严宣誓。

一方面是庄严的宣誓,另一方面,一个个陷入毒品深渊的名字不断浮现,这些都是近期被冷水江市纪委、市公安局曝光的案例:2016年6月,市城管局职工杨捷因贩卖毒品被市监察局立案审查;2016年6月冷办工作人员邹君、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刘光武均因吸毒被公安局采取相应措施;2016年1月禾青镇机关干部段新宇、李新辉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并降低岗位等级;2015年国土局工作人员蔡鑫怡因吸毒贩毒被判刑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等,一桩桩关于身边公职人员的市纪委的通报令人唏嘘。同时,伴随着湖南临湘市长吸毒、中央某部委副处级干部吸毒丑闻的曝光,各地公务员涉毒案件曝光数量不断上升,越发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试想,这些公职人员中的“瘾君子”如果某时某刻在办公室、在会场、在领导面前,在群众面前等,在处理公务过程中,突然毒瘾发作,可能会失去正常思维,会无法自控的出现语无伦次甚至伤己伤人的各种怪异举止,那时那景,谁能保证他们不会作出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那时那景,人民群众又会作何感想?政府机关公信力将何去何从?想想都令人胆战心惊,无比后怕。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一直有着明确的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职人员吸毒行为予以明文处分。对于国家公职人员贩毒的,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从今年4月11日起,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非法持有毒品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都会被认定为刑法相关规定中的“情节严重”,一律从严处罚。毒品猛于虎,危害早已为人所共知,据调查,上述冷水江市城管局杨捷贩毒一案中,杨捷仅从该案中获得赃款100元,而正是这要命的100元让他失去了令人羡慕的工作,把自己送进了大牢,同时也伤透了亲人的心,他自己已悔恨不已,只恨当时鬼迷心窍,最终害己害家。

在严刑峻法背后,为何屡有公职人员以身试法?笔者经过分析,公职人员与毒品的第一次接触,多发生在交际应酬中,是那些别有用心之人,企图用毒品“绑架”公职人员为其谋利;也不排除有的公职人员自身生活圈子不洁净,周围人把吸食新型毒品当做交往方式,“上等人都玩这个”等观念在朋友圈中流行。还有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压力大,在“试试”的心态下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比如,冷水江市国土局女干部蔡鑫怡1983年2月出生,从小家庭条件优越,平静、顺畅的生活让她觉得极度无趣,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抱着“试试看”、追求刺激的心态亲近了毒品,最终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把自己的大好青春送给了毒品,送进了监狱,公务员的前程更是毁于一旦。可见,公职人员涉毒,说到底就是由于“娱乐圈”“社交圈”“生活圈”这“三圈”不净而引发,而理想信念滑坡,作风腐败是根本。

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也关系到组织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在当下的自媒体时代,国家工作人员涉毒,不仅自毁前程、殃及家庭,还侵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侵害公职人员理应模范守法的职业形象。公务员不能吸毒,吸毒就不能当公务员。这不仅是公众的固有认知,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在今年2月4日通报查处的禾青镇两名工作人员吸毒被“降级”处罚,还曾遭公众质疑,有网友认为处罚过轻,表示“很多地方以降级、警告为主,力度不够,震慑力不足。凡有涉毒行为,在承担拘留、强制戒毒等法律责任外,还要一律开除,采取更严厉的处分、处罚措施。”可见,公职人员涉毒,已糟蹋了社会道德的底线,完全不能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目前,娄底市禁毒委出台了对国家公职人吸毒检测的工作方案,结合体检对公职人员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吸毒检测,特别是对有吸毒嫌疑的公职人员及时进行重点检测,对拟录用、提拔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进行吸毒检测。“吸毒检测”固然可贵,但有一定的限定性,难免会有漏网之鱼,不是治本之策。遏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必须多管齐下。既要设置“红线”,警示公职人员不敢涉毒,更要严肃法纪,敢于“刮骨”,震慑公职人员不能涉毒。又要畅通监督渠道,让公众和社会参与监督,健全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此外,更是要倡导公职人员建立“新三圈”,多入“群众圈”“知识圈”“家人圈”,在家庭、社会多方努力下,提升公职人员抗毒“免疫力”。同时广大公职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只有从外在的制度层面着手,治吏禁毒,从内在方面加强公职人员自律自省意识,通过内因外合,标本兼治,就一定能够筑起党员干部遭遇毒品侵蚀的“防火墙”,并最终和全社会一道打赢这场人民禁毒战争。(冷水江市纪委: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