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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笼子”之所问

娄底廉政网   李爱平   2016/7/26 16:41:48【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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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七一”讲话再次强调,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在非洲一些国家公园里,许多游客坐在一个有铁笼子的大车篷里,车外是一群群凶猛的动物。如果没有这个笼子的保护,恐怕就会有人被这些凶猛的动物所伤。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这么一个特殊环境里,要么将人放在笼子里,要么将伤人的动物放在笼子里。否则,必然有一方可能受到伤害。笼子的作用在于起保护、约束之功效。同样道理,权力是把双刃剑,必须紧关。 

一问“笼子”之材。一般常见的笼子,有竹子、木头、铁、钢等材料制成,根据所关动物,各有特点,时效长短,比如,关鸡可用竹、木头做的,而如果是老虎等野兽就要用比较结实的铁笼子了。作为执政党,不可谓不重视反腐,要论反腐的机构、制度规定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世界上少有国家和政党像这样全面。但为什么权力就是关不进笼子?答案就在于,笼子还没有搭建好。一方面,是搭笼子的“材料”——或如党建专家王长江撰文所言,是制度要素还没有全部准备好,还缺一些质地优良的“材料”;另一方面,是已有的“材料”没有通过一种方式,形成一种笼子的结构,或制度体系。任何形式的腐败,不论具体原因为何,根子都在官员权力过大,不受或少受监督。而官员的权力过大,又在于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制衡机制。所以,要分割官员的权力,就必须把原来集中于一个人或机构的权力,分散到不同的人或部门,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二问“笼子”之大。日常生活中“笼子”大小与所关的动物有关,如果没有针对性,用关老虎的“笼子”去关鸡,就没有任何效果。制度也是如此,必须设计科学,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否则可能是“关不住老虎”、“管不住苍蝇”。设计制度这个笼子必须考虑把哪些权力关进来,是不是应该从最容易失控的,人民群众议论最多的方面做起,循序渐进,逐步展开。另外,一些规定中原则上不得、不许的东西,现在反而成了最大的空子。要科学周密制定制度,多方听取专家、学者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把制度制定的更加严谨、更加详细、更易操作。多一些“傻瓜式”制度,少一些富有弹性和操作灵活的制度,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多一些“一一映射式”制度,少一些多项选择,输入一个条件,只产生一个结论,切实减少人为因素。防止看似把权力装进制度里面了,后因制度空子太大、余地太多,权力又从制度空子里漏出来了,真正以好的制度把权力管住。比如,媒体曝光变味的“四菜一汤”、矿泉水瓶装茅台、红塔山盒藏“熊猫”,机关食堂吃燕鲍翅等问题就是一个缩影。 

三问“笼子”之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实需要“锁”。 思想教育是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抓起,切实筑牢官员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执行纪律是锁。严肃查办案件,“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就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杀鸡儆猴”、“杀一警百”,能起到威慑作用。监督管理是锁。“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既能够约束人不能为恶,又能引导人自觉从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更具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中央近来派出巡视组有利于地方官员强化制度约束。

四问“笼子”之管。笼子设计再好,选择的锁再先进,如果负责管理的人选得不好,一切都是空谈。犹如制度这个笼子,如果是自我管理,想关就关,想舒服了就出来,就难免会有监守自盗,执行力不强,祸害更大。要不断完善各类事务尤其是社会高聚焦、高敏感事务的办事程序,以过程的严谨、公正促进结果的公正;要加强程序规范性、公正性的透明与监督,让敏感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实施、在公开下公正;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违规者的惩罚力度,对推荐考核失真、规避程序失真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勇气和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的狠劲,让因人设岗、萝卜招聘之招没有市场。假如我们将权力比作老虎,试问,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会喜欢关它的笼子吗?以老虎的天性,我们应该知道它不会喜欢笼子。除非它已经完全被驯化了。而一只完全被驯化的老虎,或许就不必用笼子关它了。同样,权力的天性是要扩张,天生的不喜欢受制约,也就天然反感关权力的笼子。2012年因腐败被拉下马的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这里面可能有想管管不了的问题。只有把官员的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进行立体监督,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李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