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娄星区长青街道结合“两学一做”,对街道作风建设回头看。
进行财务清查清理。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财政所,对各站办所、10个社区进行财务清查清理,对个别未严格按照娄星区“七个一律”执行到位的社区,进行口头严厉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加强上班纪律明察暗访。2016年7月下旬对街道3个站办所、1个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上班纪律进行了明察暗访,对个别外出未及时注明去向的个别情况进行了校正。
对街道公车进行了突击检查。2016年7月31日8点,对街道公车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街道公车已入库并且钥匙放在党政办。
紧盯值班纪律。在7月下旬防汛期间,3次对中午和晚上值班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防汛期间值班人员全部到位。
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对相关情况张贴欢迎监督。对2016年1-7月份街道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情况进行了张贴,欢迎街道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等知情人士监督。
加大宣教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娄底市娄星区公务接待管理“七个一律”》、《娄底市娄星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管理的通知》、《娄底市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责办法》、《娄底市娄星区公务活动严禁饮酒有关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各站办所、各社区自学,让全街道党员干部以学促廉,以学自律,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长青街道结合“两学一做”,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好作风建设的同时,及时对街道作风进行回头看,为全街道党员干部再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杜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