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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供销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娄底廉政网     2016/8/9 18:07:05【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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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龚卫民主持并讲话.jpg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龚卫民主持会议


市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谭平贵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jpg

市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谭平贵作专题辅导报告

8月1日下午,娄底市供销社组织政治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由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龚卫民主持,市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后勤服务中心同志参加了学习。

市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谭平贵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他从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鲜明特点三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并重点解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七个主要内容:即目标、问责对象、责任类型、问责原则、条例亮点、问责情形及问责方式。他表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将党内问责的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龚卫民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工作持续深入,内涵不断深化,体现了党中央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条例》的出台,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标志着党内问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问责条例》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施政精神,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正之风,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也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刻划出了一条底线,更是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的“组合拳”。市社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责任心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问责条例》,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讲政治、讲规矩、讲品行、讲奉献,要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提高组织观念,不断唤醒责任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断激发担当精神,要做到爱岗敬业,履职尽职,在工作中积极作为,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赢得更好的工作成效。(谢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