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条例的审议通过及实践对党员干部或机关行为规范的指引具有深远的意义。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以问责倒逼使党的工作、问责机制像拧螺丝一样越拧越紧,从而达到从严治党。
强定力——树政治意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干部应该时刻谨记党规党章,把守纪律、讲规矩当做从政处事的底线,从而形成良好的从政环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筑壁垒——加强教育培养。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变质,都是从破坏一些“小”规矩、违反一些“小”纪律开始的,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深沼。因此,要从严贯彻落实到规章制度的教育培养上,把规章制度贯穿于干部的教育培养全过程环节,在思想上、行动上筑牢坚实的壁垒,防止干部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建设一支守纪律讲规矩的执政骨干队伍。
立标杆——关键人物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学样,跟着做。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利,都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的表率,树立正确的标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定刚性——坚持制度发力。没有健全的制度,干部就容易违反党纪国法。要进一步推进党的纪律制度化,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实现从“人盯人”“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李琼芝 张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