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7月8日起,《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始实施。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又一部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利剑,它标志着我党管党治党日益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近日,娄星区经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局党支部书记李华英和大家一起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条例》的全文,然后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解读,讲清了制订《条例》的目的、依据及指导思想,明确了问责的原则、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对象和责任划分,并详细阐述了问责的6种情形、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最后强调了问责决定的作出、执行和落实的相关规定。
该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问责条例》,大家对《问责条例》有了全面的、透彻的了解和掌握,一致认为:通过学习,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更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担当;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对党组织的敬畏、忠诚得到全面提升,遵规守纪的意识进一步自觉化、常态化;通过学习,每个党员的心中高悬了一把“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政治利剑,进一步促进了每个党员的自我修养和责任担当,更重要的是《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娄星区经管局)